
一審通常是指對案件的初次審判。而二審則是對法院一審所審理的案件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抗訴的情況。一般我國審判的制度為二審終審制。 一審和二審的區別: 1、性質不同。 歸根到底,由于審判依據和審判任務的不同,兩者在性質上有區別:人民法院第一審程序的審判依據是對行政案件的一審管轄權,其性質是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審查;人民法院第二審程序的審判依據是上一級人民法院對下一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權,其性質是對第一審裁判合法性的審查,是將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方的特定爭議最終予以解決。 2、引起審理程序發生......
在司法實踐中,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發回重審,而不是直接判決離婚。 如果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正確,就應當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也就是說,對于離婚案件,即使一審法院對應判決離婚的案件錯誤的判決不準離婚的,原告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糾正而判決離婚,只能發回重申。 這種程序的設定,有其合理性,因為,婚姻是人生大事,又因為是二審終審,如果第二審法院直接判決離......
一、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二、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不存在法定判決離婚的情形,法院是不會判離的,原告方還要再經歷6個月的等待期,才能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但被告方不受此限。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訴訟并不等于二審,而依然是要適用一審的程序,在一審審理形式有兩類:...
男方不出庭,不影響法院審判。法院可以在調查的基礎上缺席判決,直接根據調查結果對本案做出處理。 沒有男方不出庭,法院直接同意原告觀點,判決離婚的事情。 法院仍然應該調查該民事案件,如果夫妻雙方感情未破裂,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子女撫養也要綜...
不能,法院主要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證據是否充分,改判的幾率不大。 除了的法定不準離婚或不適應離婚的情節和緣由,一般會離的。 同時二審也會充分考慮一審的判決,因為審判不是隨意發出的,判由須充份才能判決的。 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
在司法實踐中,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發回重審,而不是直接判決離婚。如果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正確,就應當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
離婚案件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確已破裂,再無和好的可能,法院會判決離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知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道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
離婚案件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確已破裂,再無和好的可能,法院會判決離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知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道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
起訴離婚,根據當事雙方的離婚意愿和對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情況,需要開庭次數不同。 一般需要一審和二審。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
對于離婚類的案件,人民法院是應當進行調解的。一般調解是在開庭前進行,這不算第一次開庭。調解成功的,是需要以調解的方式結案的。調解不成功的,是需要及時作出判決的。 法院進行離婚調解工作是貫穿于整個離婚訴訟過程中。離婚調解一般分為三個階段:訴前...
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審限為3個月。適用普通程序的一審審限為6個月。以普通程序從立案后說起:15天答辯期,同時給予至少30天舉證期以上期間,對方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異議期間不計入審限。一審在6個月內完成,但經院長批一下,就可以延長6個月。離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