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拘留所條例》 第二十六條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可以. 自第一次被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委托律師, 但律師稱為提供法律幫助的人. ...
被刑事拘留5天的人,若聘請了律師,律師可以根據修改后的《律師法》 與被刑事拘留的人見面。 《律師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
刑事拘留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
刑事拘留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
在實踐中,律師會見人犯,應預約會見時間。偵查階段須要經過偵查機關批準方可會見;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持相應的起訴意見書或起訴書在看守所辦理登記手續后即可會見。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九條 受人犯委托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在...
可以會見律師。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
請了辯護律師之后,如果案件已經向法院起訴的,不用法院的任何證明律師隨時都copy可以到看守所見當事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辯護律師有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如果在偵查階段,除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
可以。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126號)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
可以。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126號)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
可以會見律師。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