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審理離婚官司的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
如果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不想離婚。那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判斷,是否支持雙方離婚。不是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就可以影響法院的判決的。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

1、一方身體有病離婚得到什么賠償?:不是賠償,只有適當照顧和補償。 2、男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得病:女方基于《婚姻法》中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有義務在未離婚之前承擔男方的治療費用:如果與她協商不成,男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讓她承擔丈夫的治療費...
1、女方當然有權起訴,法律上只限制男方起訴。 2、如果感情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 3、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帶齊離婚協議、結婚證、戶口本、身份...
法院經過審理后,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準予離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可以知道準許雙方離婚的原則是夫妻之間感情確已破裂...
可以,沒有限制。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
易軼律師解答: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沒有單方面可以離的。如果服刑人員不愿意協商離婚,可以向監獄所在地,或是你朋友的常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必須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允許離婚的條件。法院不會因為當事人一方是服刑人員而支持訴訟,違法并不是判定當事人在感...
倆人商量。 雙方同意,對財產及子女無爭議的,雙方可以協議后,共同經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手續。 如果一方不同意不配合,失蹤,或者有爭議問題不能達成的,就需要經法院訴訟判決離婚的方式,解除夫妻關系。
不管是辦理協議離婚手續,還是訴訟離婚,都需當事人雙方一起到場簽字辦理離婚手續。 一方不到場是無法辦理離婚的。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
能。不影響開庭的,法院會以缺席開庭的,說明對方自動放棄辯護權,不影響開庭及宣判結果的。只要看你的離婚理由及說明感情破裂的證據充分嗎。 追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