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補充:《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二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應當制作《提請批準延長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轉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二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規定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期限屆滿木能偵查終結的,應當制作《提請批準延長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層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一百二十九條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規定第一百二十七條和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應當制作《提請批準延長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層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三十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五日內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制作《重新計算羈押期限通知書》,送達看守所,并報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備案。制措施,由人民檢察院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重新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公安機關應當辦理解除原強制措施手續。
刑事訴訟中申訴期限問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理解。 在法院判決生效以后到刑罰執行完畢之后兩年內,可以提出申訴;超過2年提出申訴,如果是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或者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應當受理。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10條規定......
兩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10條 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擴展資料: 一、刑事案件申訴程序 1、刑事申訴的立案 刑事申訴的立案,是指司法機關接受申訴權人申訴的法定訴訟形式。 《暫行規......
這種事沒有時效期的,在刑事訴訟法中并無申訴期限的限制,不管過了多少時間,如果當事人或家屬認為生效刑事判決錯誤的,是依舊可以再次進行申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
各類刑事案件審理時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 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兩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 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3、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統計出辦案最長期限總共602天。也就是說,這個期限是最長的,司法機關只能在這個期限內結案,不得超期。如果超過這個期限繼續羈押就是違法的。犯罪嫌疑人或家屬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可以再提起書面上訴。 刑事案件上訴期限: 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5日;某些犯罪分子(殺人、強奸、搶劫、爆炸和其他嚴重危害共安全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主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民憤極大的)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
1、不論是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的案件,還是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案件(如貪污賄賂犯罪),一般的偵查羈押期限不超過2個月。 2、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1個月。 3、對于《刑事訴訟法》156條規定的四類案件(交通十...
一般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法院2個月內,至遲不超過3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但是需要退回補充偵查的審理期限重新計算。 犯罪嫌疑人被抓最遲多久會開庭這個不一...
1、不論是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的案件,還是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案件(如貪污賄賂犯罪),一般的偵查羈押期限不超過2個月。 2、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1個月。 3、對于《刑事訴訟法》156條規定的四類案件(交通十...
各類刑事案件審理時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 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兩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
1、不論是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的案件,還是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案件(如貪污賄賂犯罪),一般的偵查羈押期限不超過2個月。 2、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1個月。 3、對于《刑事訴訟法》156條規定的四類案件(交通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 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
行政案件的具體復議期限是多久我們國家規定的一般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復議受理期限是60天,也就是說行政復議機關在收到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的申請的60日內,必須要做出一個準予或者不準予的一個行政決定,如果不做出決定,那么就是違反了程序的規定。行政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