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避是指為了防止公務員因個人利益和親屬關系等因素對公務活動產生不良影響,而在公務員所在職務、所執行公務和任職地區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開有關親屬關系和公務的制度。
實施公務員回避制度應注意的問題:
1、健全制度。國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回避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了回避的范圍、對象、原則及方法。但從執行情況看,并不理想。其中一個原因是這項制度不健全。除了這個《暫行規定》之外,還應建立回避對象登記制度、審查制度、定期檢查制度和隨時調整制度,使這項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邁進。
2、協調關系。回避制度不是一項孤立的人事管理活動,而是整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與許多環節相連。為做好這項工作,必須處理好與考試錄用、職務晉升、交流、懲戒等方面的關系。考試錄用是國家公務員“進口”管理的重要環節,把好這一關,就能為回避創造良好條件。回避是實現交流時應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3、實事求是。造成親屬聚集及需地區回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須認真分析,在調整安置時,既要堅決,又要穩妥,實事求是地執行回避規定。在強調堅決回避時,要明確三個原則,即:有利于國家行政機關高效原則;有利于國家公務員本人的成長;有利于工作連續性,保持社會安定。具體工作中,把疏通思想和區別對待結合起來,不搞一刀切,用其所長,合理調配;保證調整環節的科學與合理,注意解決限制環節上的顧-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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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回避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包括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 回避是指為了防止公務員因個人利益和親屬關系等因素對公務活動產生不良影響,而在公務員所在職務、所執行公務和任職地區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開有關親屬關系和公務的制度。...
一、什么是公務員回避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包括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 回避是指為了防止公務員因個人利益和親屬關系等因素對公務活動產生不良影響,而在公務員所在職務、所執行公務和任職地區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開有關親屬關系和公...
公務員回避親屬是換崗位嗎回避制度是指審判人員具有法定情形,必須回避,不參與案件審理的制度。所謂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規定禁止審判人員參加對案件審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證案件獲得公正審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適用范圍,申請回避和...
地域回避 我國《公務員法》第69條規定,公務員擔任鄉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職務的,應當實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適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機關為鄉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 (2)適用地域回避的人員是擔任上述機關...
公務員如何查回避關系? 回避主要有以下情況: ——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注意是直接隸屬,你丈夫是科員,也就是說你們不能在同一個科室工作。 ——不得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就是說,你不能成為你丈夫的直接上級...
公務員回避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包括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 回避是指為了防止公務員因個人利益和親屬關系等因素對公務活動產生不良影響,而在公務員所在職務、所執行公務和任職地區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開有關親屬關系和公務的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包括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回避是指為了防止公務員因個人利益和親屬關系等因素對公務活動產生不良影響,而在公務員所在職務、所執行公務和任職地區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開有關親屬關系和公務的制度。 一、任職回避 任...
公務員回避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包括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 回避是指為了防止公務員因個人利益和親屬關系等因素對公務活動產生不良影響,而在公務員所在職務、所執行公務和任職地區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開有關親屬關系和公務的制度。...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
公務員任職回避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任職回避,又稱職務回避,是指對有法定親情關系的公務員,在擔任某些關系比較密切的職務方面作出的限制。 1.任職回避中的親屬關系 在任職回避中,對親屬關系作了一定的范圍界定,對于足以產生實際影響的親屬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