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喪偶兒媳無贍養公婆的義務,也無繼承公婆財產的權利。只有媳婦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才可作為公婆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因為你的朋友是公婆的兒子,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你的朋友留下了小孩,這個小孩可以代位他父親繼承應繼承的份額。
在我國傳統中,兒媳一般與丈夫一起對公婆盡贍養義務,那么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是否與丈夫一樣有繼承權呢?在我國的繼承法中,兒媳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法只對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情況,即丈夫去世后,兒媳繼續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才能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那么如果丈夫去世后,沒有對公婆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是否有繼承權呢?這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下面一則案例就是對兒媳是否有繼承權的一種情況的闡述。案情:劉女士與丈夫王先生于1995年結婚,第二年生育一女兒王小某。可是......
《婚姻法》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我國《繼承法》規定,公婆與兒媳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對遺產的繼承按均等的原則。...
在我國傳統中,兒媳一般與丈夫一起對公婆盡贍養義務,那么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是否與丈夫一樣有繼承權呢?在我國的繼承法中,兒媳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法只對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情況,即丈夫去世后,兒媳繼續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才能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那么如果丈夫去世后,沒有對公婆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是否有繼承權呢?這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下面一則案例就是對兒媳是否有繼承權的一種情況的闡述。案情:劉女士與丈夫王先生于1995年結婚,第二年生育一女兒王小某。可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