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然可以,你家的不要手緒,如果有房產證就要過戶,宅基地也要到你名下,不過你要是變成城鎮戶口,那就不清楚了...
繼承時在繼承人之間進行分配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被繼承人去世時留下的農村的土地,通常是死去的人生前使用的耕地,林地,還有典型的宅基地。但這些都屬于農村集體財產所有,不屬于個人所有,所以不是死者的遺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土地上的地上物,比如農作物,林地,林木,還有在地上的房屋以及附屬設施,這些是可以由法定繼承人來依法繼承的。如果繼承人想繼續使用宅基地,那么應當到村集體進行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審批合格后,辦理新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然后才可以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這里提醒......
農村土地使用權是與農民的身份相關的。獲得農村土地使用權的前提是基于其村集體成員的身份的,如果其沒有喪失村集體成員的身份,則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否則,則喪失了農村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資格。...

農村的土地流轉是有限制的,你已經辦理城鎮戶口,不再享有農村中的相應權益,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都無權繼承,但你可以繼承其他財產,或者由其他繼承人給予你相應補償。
土地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關系到我國廣大農村繁榮穩定的關鍵問題,是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根據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繼承法》第4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
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繼承,但可以繼承承包期間所產生的收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
003 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該法第50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
土地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田地不能寫在遺囑里 依據《繼承法》有關規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立遺囑時應注意的問題有: 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即成年人立遺囑時應當神志清楚,能正確表達自己意愿。 遺囑人的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如遺囑人以遺囑處...
田地不能寫在遺囑里 依據《繼承法》有關規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立遺囑時應注意的問題有: 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即成年人立遺囑時應當神志清楚,能正確表達自己意愿。 遺囑人的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如遺囑人以遺囑處...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關系到我國廣大農村繁榮穩定的關鍵問題,是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根據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繼承法》第4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