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倒沒有法律上的禁止,一元錢的訴訟案例也大有人在,訴訟花時間花精力,請律師還花錢,看你值得與否。
權衡利弊。
無論數額多少均可以起訴。
建議協商處理。
協商不成,持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需要提供對方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信息復印件),要求對方還款,同時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違約金。
1、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財產。
1、對方有財產的,提供財產線索,通過訴訟,申請財產保護,然后申請強制執行,這樣就可以合理合法的獲得自己的合法財產。
2、對方沒有財產的,對方確實沒有財產,但是可以通過訴訟明確債務關系,待對方有錢時,及時追討,追討不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甚至還可以按照一定的利息來獲得賠償,依然可以要回自己的錢。
3、可以對欠錢的人,產生一定的法律威懾,促使其盡快還錢。
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完整的證據鏈,如果自己收集不到,可以找律師幫助解決。
欠錢不還起訴沒有作用的情況只有一個,那就是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欠錢了,這種情況下,即使去法院起訴,也不能勝訴,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也無法獲得欠款。
訴權是當事人的基本權利,不管訴訟標的額大小,均享有依法起訴的權利。
只要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就應立案受理。
多少都可以,借錢給人的時候是朋友,催債的時候卻連朋友都不是,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欠款的民事糾紛,屬于法院受理范圍,對欠款數額法律上沒有最低額限制,理論上講,欠一元錢也可以到法院起訴。當然,欠款數額如果比較小,是否值得起訴由當事人自己考慮決定。欠多少錢能到法院起訴能,這是你的權利。...
這個倒沒有法律上的禁止,一元錢的訴訟案例也大有人在,訴訟花時間花精力,請律師還花錢,看你值得與否。權衡利弊。...
無論數額多少均可以起訴。建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持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需要提供對方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信息復印件),要求對方還款,同時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違約金。...

訴訟時效是三年,但這個是從追討日期開始的,只要你一直在追討,那就可以起訴朋友借錢不還,要多長時間才可以向法院起訴他?1年
一、法律沒有規定欠多少錢以上可以起訴,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的就可以起訴,具體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
受理費標準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可以起訴。起訴流程是,首先寫一份起訴狀,主要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起訴狀寫好后,到法院立案庭去立案,同時繳納訴訟費。然后等法院通知開庭就可以了。
1、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被執行人...
國務院頒布的相關規定,明確了訴訟交費項目及標準,當事人委托律師代理的,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協商付費。 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
普通程序六個月審結,不服判決上訴一般兩個月能立案,立案后三個月審結。別人欠錢不給,我起訴了,要需要多久才能辦理你好,準備好借條之類的證據后到法院提起訴訟,適用簡易程序的話按法律規定三個月內審結欠錢不還起訴到法院需要多長時間判決下來不公告三月...
欠錢朋友起訴十萬受理費需要多少 最近,小明因為一些經濟問題,和自己的朋友小李有了債務糾紛。當時,小李向小明借了10萬元,約定一個月后還款,但是到了約定的還款日期,小李并沒有按時還款,小明想要追回欠款,于是起訴了小李。 在起訴后,小李表示...
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
準備好訴訟材料,到對方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這個前男友,主張債權,要求還錢。原告就被告,一定要到對前男友有管轄權的法院。男友借錢不還,我能起訴嗎?可以起訴,只要你有轉帳的依據,法院會進行調查,雙方舉證,最后根據調查的事實和證據做出判決。前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