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明確認識到,每一個小學生都享有生存的權利、發展的權利和受到保護的權利。
小學生的營養、衛生、安全、健康等基本生存需要應得到高度的重視,家長在分配家庭收入時應首先滿足小學生的基本需要。 小學生有權接受教育,并應有時間休息,游戲。
當遭受疾病或任何危險時,小學生有權獲得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及時保護以及盡可能完善的彌補措施,例如及時送往醫院,父母的陪伴等。 小學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對小學生的任何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小學生的尊嚴為前提。即使父母對小生進行必要的約束亦應充分尊重小學生的人身權利。
小學生依法享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小學生的隱私、通信等合法權利。 小學生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
父母與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承擔撫養、教育、保護兒童的法律責任。 盡最大可能保證小學生享有生存與發展的權利。
滿足兒童的基本需要,保證兒童健康。 尊重兒童的受教育權,保證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盡一切可能避免子女輟學。
禁止虐待、遺棄兒童。禁止歧視兒童,尤其是女童與有殘疾的兒童。
不得允許或迫使小學生從事繁重工作、參與各種違法活動。 不得允許或迫使小學生訂立婚約或結婚。
父母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教育的方法教育子女,引導他們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 對養子女、繼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均有義務進行撫養、教育、保護。
父母與子女的法律關系不因婚姻中止而解除。離婚、喪偶或因其他原因而中止原婚姻關系的父母仍必須承擔對子女的撫養、教育與保護責任。
對不滿10歲的兒童,父母及法定監護人有權并必須代理與他們有關的法律活動,并承擔他們的行為后果。例如,代理他們進行法律訴訟,負責賠償他們對他人的損害等。
對10歲以上的小學生,父母及法定監護人應許可他們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應的民事活動,或代理他們的有關活動。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小學生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消其監護人資格,并另行確定監護人。 對于殘疾兒童,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予以特殊照顧與教育訓練,促使其盡可能具備社會生活能力。
對于殘疾兒童,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應進行特殊的生活護理與心理保健,例如安慰,鼓勵,盡一切可能保障其身心健康。 根據兒童的殘疾情況,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醫生或康復專家的指導下,對兒童進行積極康復訓練,使其盡可能具備生活能力。
殘疾兒童仍然享有受教育權。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盡可能保證殘疾兒童接受適宜的教育。
給你點知識1.平等權力 2.政治權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權 4.社會生活權 5.社會經濟權 一、小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學生有接受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的權利。 2、學生有權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學生有權獲得學校提供的在當前情況下好的教育。 4、學生有權得到人格的尊嚴和公平的對待。
5、學生有權對個人的隱私保密。 6、學生有權通過正常渠道表達自己的意見、建議。
(2)、義務: 小學生必須履行接受教育的義務。 (一)參加學院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學院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及文娛體育等活動; (三)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四)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身體素質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完成學院規定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五)對學院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向學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學院、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六)對學院教育、教學、管理和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學生在校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守學院管理制度; (三)參加學院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和統一安排組織的活動,努力學習,完成學院規定的學習和研究任務; (四)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履行獲得貸學金及助學金的相應義務; (五)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第三條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第五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校、幼兒園安排未成年人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 對于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依法設置專門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專門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門學校的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協助和配合。
專門學校應當對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
專門學校的教職員工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厭棄。
第三十七條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
第三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和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上很多,可以搜一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五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需要,采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及其他有關的社會團體,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六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 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七條 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八條 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督導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條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護,從小抓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 第三條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
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有關社會團體、學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等各方面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職責是: (一)制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規劃; (二)組織、協調公安、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社會組織進行預防未成年。
1.有關教師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中國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關系到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賦予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
1.教師依法執教涉及到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老師執教涉及的法律、法規很多,主要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
一、大學生怎么消費維權 1.加強宣傳教育,學習和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大學生理性維權 在校大學生要從根本上破解維權難的困局,首先要知法懂法,熟悉相關法律條款,更要掌握維權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修改后的新消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在非實...
1.教師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二、愛崗...
1.保護中學生有那些法律法規政策 《青少年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規定了對青少年的學校保護、家庭保護、社會保護還有司法保護,具有明確的保護條款,合理合...
1.有關教師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中國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關系到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賦予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
1.涉及保護少年兒童的法律有哪些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中有具體的保護未成年人的規定條文,其中第四十六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其他法律中關于未成年人各項...
1.有關教師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中國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關系到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賦予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
1、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不合格時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作為消費者來說一定要有證據保全意識,在證據保全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⑴買賣合同及相關的票據(送貨單、發票等);⑵產品原物、遺留物或照片;⑶產品制造者、銷售者的證明(產品的票據、信用卡...
1.中小學生法律條例 中小學生常用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