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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2007年10月12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4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2010年11月19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7號公布、自2010年12月19日起施行的《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根據2015年3月25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61號公布、自2015年3月25日施行的《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熱用戶、熱經營企業和熱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供熱事業的發展,根據《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供熱是指利用熱電聯產、燃煤(電、氣、油)鍋爐、工業余熱、地熱所產生的蒸汽、熱水通過管網提供給熱用戶生產和生活用熱的行為。本辦法所稱熱生產企業是指為熱經營企業提供熱能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熱經營企業是指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的企業。本辦法所稱熱用戶是指利用熱經營企業提供的熱能為其生產或者生活服務的單位和居民。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區供熱的規劃、建設、經營、使用和管理。第四條 城市供熱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優先發展集中供熱的原則,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鍋爐供熱。
第五條 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供熱的管理工作。發展和改革、規劃、建設、環保、勞動保障、財政、工商、技術監督、安全生產、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市供熱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供需狀況,編制本市城市供熱專項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第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供熱工程,應當符合城市供熱專項規劃,由相關審批部門在征求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后,依法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城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其配套的供熱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第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熱電企業應當遵循“以熱定電”的原則,按照設計的供熱能力保證供熱需要。
第九條 城市供熱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將竣工資料及時報送給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第十條 建設城市供熱工程應當依據招投標法的規定確定設計、施工企業。
從事城市供熱工程設計、施工的企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第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供熱工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采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
新建住宅房屋應當實行分戶控制供熱。既有住宅房屋應當實行分戶控制供熱改造,分戶改造所需費用由房屋產權人承擔。
城市供熱應當逐步推行計量供熱。第十二條 城市供熱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熱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穩定、安全的熱源;(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三)有健全的服務和安全管理制度;(四)有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的供熱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三條 凡在本市城區內設立熱經營企業的,應當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發,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熱生產企業與熱經營企業、熱經營企業與熱用戶應當簽定供用熱合同。供用熱合同的格式與內容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本市供熱期限為十月二十五日至次年四月十日。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不得推遲供熱或者提前停止供熱。
居民熱用戶室內主要房間(臥室、起居室)供熱溫度晝夜平均不得低于攝氏十八度。第十六條 供熱期內,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居民熱用戶室內溫度檢測點,定期測查室內溫度。
第十七條 由于熱經營企業責任造成熱用戶室溫低于規定標準的,應當退還相應熱費。退費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八條 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應當保證正常供熱,因突發性故障不能保證正常供熱時,應當立即組織搶修,并報告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預計停止供熱八小時以上的,應當及時通知熱用戶。
停止供熱連續兩天或者累計七天以上,應當依據供用熱合同的約定對熱用戶予以賠償。第十九條 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未達到供熱服務質量標準的,應當在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整改期滿,仍未達到標準的,應當根據供用熱合同的約定對熱用戶給予賠償。熱經營企業不得擅自放棄供熱。
發生棄管供熱的,其供熱設施由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具備條件的熱經營企業托管,并確定托管期限。第二十條 熱經營企業發生歇業、撤銷、分立、合并、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到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熱經營企業轉讓、移交供熱設施的,應當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第二十二條 熱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保證熱用戶室溫合格率、熱用戶報修修理及時率、供熱運行設備完好率達到規定標準。
熱經營企業應當向社會公布服務標準和質。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做到改革決策和立法相銜接,現決定對《長春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長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長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3部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
一、將《長春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修改為:“熱經營企業轉讓、移交供熱設施的,應當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二十三條修改為:“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城市供熱專項規劃發展熱用戶,需要發展熱用戶的,應當向市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二、將《長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修改為:“停車場經營者應當自開業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報送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停車場經營者變更登記事項和停車場經批準歇業的,應當按照規定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自變更、歇業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刪去第二十九條。
三、將《〈長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修改為:“各區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修改為:“申請領取《房屋拆改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提交《長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資料,向所在區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根據本決定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學生宿舍、職工公寓及經民政部門批準的養老機構、教育部門批準的幼兒園、居民居住的物業管理區域物業管理用房、部隊營房、社區辦公及市民活動用房(對外經營用房除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盲人經營按摩院和殘疾人在社區經營微型食雜店、修理店(不含汽車修理)、服裝裁剪鋪、干洗店、經宗教事務局批準的宗教團體辦公場所和宗教活動場所,供熱執行居民住宅供熱收費標準。
費用:每平方米27元。 2。
住宅閣樓收費問題 住宅閣樓安裝采暖裝置的,按房屋產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收取熱費。 閣樓面積未計入房屋產權證標注的建筑面積的閣樓熱費計費面積,按供用熱雙方認定的建筑面積收取熱費。
供用熱雙方存在異議的,依據國家標準《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第3。 0。
3條規定:“對于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
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
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確認建筑面積,收取熱費。
3。地熱設施采暖收費問題 其熱費按現行的供熱標準執行,不允許再加收任何費用。
4。地下室供熱收費問題 地下室安裝采暖裝置的,按房屋產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收取熱費。
地下室面積未計入房屋產權證標注的建筑面積的地下室熱費計費面積,按供用熱雙方認定的建筑面積收取熱費。 5。
供熱面積存在爭議的收費問題 供用熱雙方收繳熱費時,因供熱面積存在爭議的,以房地產主管部門發放的房屋所有權證標注的建筑面積為準,房屋所有權證發放前后供熱面積存在差異的,實行多不退、少不補的原則,重新簽訂供用熱合同,按雙方確定的面積收取供熱費。
目前執行《吉林市城區供熱管理條例》(2004修改)
從2012年采暖期采暖費開始實行新的收繳辦法。新的《吉林市供熱費收繳暫行辦法》。
與以往的收費辦法不同,新的供熱費收繳暫行辦法改變了以往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職工用熱制度,停止福利供熱,實行用熱商品化、市場化、貨幣化,供熱企業直接向熱用戶全額收繳供熱費。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用于職工供熱的費用作為供熱補貼由單位直接向職工發放(或報銷),補貼(或報銷)標準和方式根據單位具體情況自行確定。供熱補貼可在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對企業職工集體住宅樓所在單位沒有進行分戶供熱改造,供熱企業不具備走收到戶條件的,新辦法規定暫由企業交付采暖費。待職工所在單位進行完分戶供熱改造后,由職工交付供熱費。
對破產企業的人員,新辦法規定破產企業自破產終結之日起(以法院裁決書裁決為準),企業人員的供熱費由個人全額支付。改制和關停企業的職工的供熱費也由個人全額支付。
新辦法明確規定,對不簽訂供用熱合同或在供熱前不按規定繳納供熱費的用戶,供熱單位可對其暫緩供熱、限熱,對情節嚴重的可停止供熱,因停熱所造成的損失由欠繳供熱費的用戶承擔。熱用戶重新要求上網供熱時,供熱單位不再向用戶收取供熱費之外的任何費用。
此外,新辦法還明確規定供熱期自當年11月1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供熱主管部門根據氣候變化情況可適當調整供熱起止時間,總量控制在166天,不足166天的應當向用戶退還相應的供熱費。
據悉,新出臺的供熱費收繳暫行辦法自本供熱期開始實施。
收費標準是
居民住宅平方米25.00元。
經營性用房(含車庫等)每平方米30.00元。
經營性房屋超過3米的,每超0.3米,熱價加收5%,最高加書不得超過50%,具體測量辦法按政府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門診和病房、學校教學用房和學生宿舍、部隊營房和辦公用房的供熱價格按居民供熱價格執行。
最新的條例,肯定是按照這個執行,我前段時間剛做的市場調研。
第二十條 實行有償用熱制度。
用戶應當及時、足額繳納熱費。熱經營企業提前收取熱費的,應當扣除相當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的錢款。
節能建筑,應當減收熱費。
第二十一條 熱經營企業可以向用戶直接收取熱費,也可以委托有關單位代收熱費。
第二十二條 用戶已安裝熱量表的,按照熱量表讀數計收熱費;用戶未安裝熱量表的,自2005年冬季采暖期起,按照采暖的使用面積計收熱費。采暖的使用面積計算規程,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熱價與供熱有關的各類收費標準均應當根據價格管理權限,依據社會平均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由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價格主管部門在確定和調整價格時,應當開展價格、成本調查,舉行聽證會,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供熱主管部門等有關方面的意見。
供熱時間
本采暖期正常供熱時間為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如遇極端惡劣天氣,我公司將適當調整供熱時間。請廣大熱用戶提前繳納熱費,以免影響您正常用熱。
二、繳費時間
自2020年9月15日開始收取熱費。凡2020年10月15日之前全額繳納熱費的居民用戶均有好禮贈送。(報停用戶及存在陳欠熱費用戶除外)
三、繳納標準
(一)居民住宅用戶14.5元/平米(市區兩級政府補貼6元/平米),如后期價格政策調整將根據最新政策多退少補。
(二)住宅型公寓20.5元/平米。
(三)非居民用戶29.5元/平米(房屋高度3米為標高,每超過0.1米,供熱價格標準增加1%)。
(四)停止用熱用戶繳納熱費總額10%的基本熱費。
擴展資料
其他注意事項:
(一)存在陳欠熱費的用戶,應在本采暖期開始前,需結清陳欠熱費,否則我公司將對熱用戶實施限供處理,因欠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欠費主體自行承擔。
(二)本采暖期不用熱的居民及非居民用戶,請于2020年10月15日前到營業廳辦理報停手續,逾期不予辦理。用戶辦理報停后應當以一個采暖期為停用時間單位,停止用熱后用戶不得擅自恢復用熱。停止用熱的房屋,要做好相關防寒保暖措施,因停暖造成室內設施或供熱管道損壞的,由用戶負責。
參考資料來源:鄂爾多斯空港物流園區-【周知】2020-2021年度供暖相關事宜的通知
目前的供暖方式大致分為集中供暖和分戶供暖兩種,集中供暖包括熱力集團集中供暖、小區鍋爐供暖,分戶供暖主要是分戶式燃氣采暖爐供暖和家庭空調供暖。在集中供暖的價格方面,要區分居民供暖(民用供暖)和非居民供暖(商業供暖)兩種。
每個地區的暖氣費標準價格不同,但暖氣費的標準是一致的:
1.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但是一般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
2.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
3.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征收的。每個月每平方米的價格也不是很高。
無論是集中供熱還是小區自備鍋爐,只要具備分戶計量條件的用戶,物業只能按總價30%的標準收取基礎費。如果居民已經交的暖氣設備運營費高于30%的標準,可以留好相關票據,向物價部門投訴,物價部門將督促物業向用戶退還多收的費用。
很多用戶都不理解為什么停暖后,還要繳納基本費用?實際上,由于熱能具有輻射性和傳導性,單個用戶停熱后,相鄰用戶要保持室溫達標,仍需周邊保持一定的供熱負荷。此外,用戶暫時停用后,供熱設施的配備及運行保障所產生的基本費用,并不減少。
熱能是一種特殊商品,它有兩個特點:一是無法貯存。在供熱期間,不管用戶用不用熱,供熱企業都必須持續不斷地供熱。二是熱具有傳導的特性。即使住戶不用熱,實際上依然能吸收周邊鄰居(溫度高處)的熱量。根據實際測量,鄰居室溫達到18℃時,該住戶房屋所吸收的熱量可達到周邊鄰居室溫的50%.
因此,如果是集中供暖,在供暖期,用戶因某種原因停止供暖,仍需交供暖費。對于基本費用的比例,雙方可以在供暖協議中約定。每個采暖期的基本費用,按照不高于“采暖費總計”的60%繳納。
合同編號: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供熱人:______...
不交暖氣費需要提前報停的,熱用戶需停止或者恢復用熱、變更用熱面積、變更熱用戶的,應當在當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辦理相關手續。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市供熱與用熱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新增熱用戶應當在當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與供熱單位...
1.國家供暖規定法規2020 供熱時間本采暖期正常供熱時間為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如遇極端惡劣天氣,我公司將適當調整供熱時間。請廣大熱用戶提前繳納熱費,以免影響您正常用熱。二、繳費時間自2020年9月15日開始收取熱...
一、取暖費收取標準是怎么規定的?1、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2、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
1.關于保定供暖規定的文件 保定市物價局下發了該市今冬供熱價格收費標準,居民住宅、辦公生產用房供熱價格均有上調,平均每平方米上調3元左右。其具體價格為:居民住宅每平方米由15.00元調整為18.00元(按90%計價為20.00元)。辦公用房...
城鎮供熱特許經營協議(示范文本gf-2006-2503)目錄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第七章 供熱設施...
東亞訊(記者王璐實習記者柳絮)近日,長春市政府下發《關于102線國道長春至德惠段改建工程范圍內征地拆遷的通知》,通知明確102線國道長春至德惠段改建工程范圍內將征地拆遷,在改建工程范圍內按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據了解,改建工程的范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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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逾期不繳供熱費滯納金怎么計算? 導語:供熱是現代城市生活中的重要基礎設施,為保證冬季氣溫,許多城市都實行了供熱制度。然而,由于種種原因,有些市民可能會逾期不繳供熱費。那么,逾期不繳供熱費滯納金怎么計算呢?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