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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四)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五)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一)造成就診人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你好,法律規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不過以下文件為主要的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 衛生部 財政部 農業部 (二○○三年一月十日)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時期農村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對提高農民健康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大意義。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提出以下意見。
一、目標和原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從2003年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至少要選擇2-3個縣(市)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
到2010年,實現在全國建立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標,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自愿參加,多方籌資。
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按時足額繳納合作醫療經費;鄉(鎮)、村集體要給予資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二)以收定支,保障適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既保證這項制度持續有效運行,又使農民能夠享有最基本的醫療服務。 (三)先行試點,逐步推廣。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必須從實際出發,通過試點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穩步發展。要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化程度和抗風險能力。
二、組織管理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般采取以縣(市)為單位進行統籌。條件不具備的地方,在起步階段也可采取以鄉(鎮)為單位進行統籌,逐步向縣(市)統籌過渡。
(二)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管理體制。省、地級人民政府成立由衛生、財政、農業、民政、審計、扶貧等部門組成的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內部應設立專門的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原則上不增加編制。 縣級人民政府成立由有關部門和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代表組成的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負責有關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工作。
委員會下設經辦機構,負責具體業務工作,人員由縣級人民政府調劑解決。根據需要在鄉(鎮)可設立派出機構(人員)或委托有關機構管理。
經辦機構的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 三、籌資標準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一)農民個人每年的繳費標準不應低于10元,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相應提高繳費標準。鄉鎮企業職工(不含以農民家庭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是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
(二)有條件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給予適當扶持。扶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類型、出資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但集體出資部分不得向農民攤派。
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三)地方財政每年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資助不低于人均10元,具體補助標準和分級負擔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經濟較發達的東部地區,地方各級財政可適當增加投入。從2003年起,中央財政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按人均10元安排補助資金。
四、資金管理 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是由農民自愿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的民辦公助社會性資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管理,必須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不得擠占挪用。(一)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由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及其經辦機構進行管理。
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經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國有商業銀行設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建立健全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的規章制度,按照規定合理籌集、及時審核支付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二)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農民個人繳費及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扶持資金,原則上按年由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在鄉(鎮)設立的派出機構(人員)或委托有關機構收繳,存入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地方財政支持資金,由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人數,劃撥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中央財政補助中西部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專項資金,由財政部根據各地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人數和資金到位等情況核定,向省級財政劃撥。
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要確保補助資金及時、全。
[編輯本段]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2003年7月30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2003年8月5日國務院令第386號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編輯本段]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鄉村醫生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加強鄉村醫生從業管理,保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村民獲得初級衛生保健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稱執業醫師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尚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注冊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的鄉村醫生。
村醫療衛生機構中的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依照執業醫師法的規定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國家對在農村預防、保健、醫療服務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給予獎勵。
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對鄉村醫生進行培訓。 第六條 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醫學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適應農村需要的醫學學歷教育,定向為農村培養適用的衛生人員。
國家鼓勵鄉村醫生學習中醫藥基本知識,運用中醫藥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條 國家鼓勵鄉村醫生通過醫學教育取得醫學專業學歷;鼓勵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第八條 國家鼓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開辦村醫療衛生機構,或者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向村民提供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編輯本段]第二章 執業注冊 第九條 國家實行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制度。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工作。 第十條 本條例公布前的鄉村醫生,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后,繼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一)已經取得中等以上醫學專業學歷的; (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連續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培訓規劃,接受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
第十一條 對具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但不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鄉村醫生,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有關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基本知識的培訓,并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考試內容、考試范圍進行考試。 前款所指的鄉村醫生經培訓并考試合格的,可以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經培訓但考試不合格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其再次培訓和考試。
不參加再次培訓或者再次考試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本條所指的培訓、考試,應當在本條例施行后6個月內完成。
第十二條 本條例公布之日起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地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允許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其他人員申請執業注冊,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申請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人員,應當持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擬聘用證明和相關學歷證明、證書,向村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執業注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準予執業注冊,發給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鄉村醫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執業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受吊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執業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第十五條 鄉村醫生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后,方可在聘用其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 未經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不得執業。
第十六條 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 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申請再注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準予再注冊,換發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再注冊,由發證部門收回原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第十七條 鄉村醫生應當在聘用其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變更執業的村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八條 鄉村醫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冊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執業注冊,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中止執業活動滿2年的。
中健醫學
鄉村醫生上崗承諾書
1、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按照鄉村醫生服務規范要求,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常規,依法執業。以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的醫改政策,貫徹落實基本藥物制度,嚴格執行醫療收費標準,嚴格零差率銷售藥品。不私自購藥,不亂收費。如實報告業務收支狀況。按時完成村衛生室達標建設任務,完成醫改相關工作任務。
3、月在崗時間不少于26個工作日,如有特殊理由請假須經衛生院院長批準。
4、服從鄉鎮衛生院和村委會的雙重領導,努力完成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接受鄉鎮衛生院的領導、聘任、考核與管理。
5、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做到熱情、文明、盡職,對老、弱、殘患者優先服務。以病人為中心,以家庭為單位,積極開展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工作。
6、采用簡、便、廉的診治方法,合理檢查、合理用藥,盡量減輕病人的負擔。
7、在上班期間應嚴格按照規定著裝,掛牌上崗,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8、保管和使用好上級配發的各種醫療器械,防止丟失和損壞,如發生遺失或被盜的,自愿全額賠償。
9、按及時上報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等重大事件;無條件地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項突擊性、指令性等工作任務。
10、如因我村醫生在工作中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發生者,我們愿意承擔相應責任及后果,并自愿接受相應處罰
2016年,暫時沒有四部委新政策。
2015年1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為鄉村醫生搭建“留得住、能發展、有保障”的舞臺。
《實施意見》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實施意見》提出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實施意見》指出,從我國國情和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長遠建設出發,改革鄉村醫生服務模式和激勵機制,落實和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和培養培訓政策,加強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全面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力爭使鄉村醫生總體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逐步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鄉村醫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質較高、適應需要的鄉村醫生隊伍。 三、《實施意見》包括哪些內容,有哪些新舉措和亮點? 按照深化醫改的總體要求,本著鄉村醫生隊伍更好地服務于農村居民和健康發展的原則,根據鄉村醫生的功能定位和職責任務,《實施意見》從人才培養、教育培訓、收入待遇、養老保障等方面提出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保障鄉村醫生待遇,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實施意見》既強調抓好現有政策的落實,如嚴格鄉村醫生準入、切實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又有新的舉措。一是建立“村來村往”后備力量培養制度。
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落實面向村衛生室的3年制中、高職免費醫學生培養。免費醫學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
二是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在現行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中增設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的發放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限定在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執業。
三是堅持通過購買服務確保鄉村醫生合理收入的原則,在2015年將農村地區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全部用于鄉村醫生的基礎上,2015年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仍然全部用于鄉村醫生,用于加強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四、《實施意見》提出加強鄉村醫生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加強鄉村醫生的管理,對于保障農村居民獲得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了加強鄉村醫生管理的舉措:一是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并按規定進行注冊。
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當具備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二是規范鄉村醫生業務管理。
按照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鄉村醫生執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促進合理用藥,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規范開展鄉村醫生考核。
考核的重點是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質量、群眾滿意度以及鄉村醫生學習培訓等情況。 五、《實施意見》對鄉村醫生的教育培訓有哪些要求? 加強鄉村醫生后備力量培養,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的服務能力,是當前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迫切要求,也是《實施意見》的重要內容。
在提高鄉村醫生服務能力方面,要求按照《全國鄉村醫生教育規劃(2011-2020年)》,依托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對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于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費組織鄉村醫生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脫產進修,原則上不少于1個月。為進一步提高具有較高素質鄉村醫生的服務能力,《實施意見》指出,可選派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優秀鄉村醫生到省、市級醫院接受免費培訓。
在提高鄉村醫生學歷層次方面,鼓勵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衛生)院校(含中醫藥院校)接受醫學學歷教育,提高整體學歷層次。對于按規定參加學歷教育并取得相應學歷的鄉村醫生,政府對其學費可予以適當補助。
六、《實施意見》要求保障鄉村醫生的合理收入,具體有哪些舉措? 鄉村醫生的收入水平要綜合考慮鄉村醫生的工作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保障。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切實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一是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鄉村醫生。二是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要通過設立一般診療費等措施,由醫保基金和個人分擔。
三是對于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給予定額補助。通過上述渠道,鄉村醫生將通過優質服務獲得更多的補助,其合理待遇會進一步得到保障。
七、《實施意見》對鄉村醫生的養老待遇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的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發展中醫藥學,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保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服務和中醫藥教育、科研、對外交流以及中醫...
可以繼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醫生有哪些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鄉村醫生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繼續執業;經考核不合格的,在6個月之內可以申請進行再次考核。《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鄉村醫生培訓計劃,負責...
揚州市邗江區杭集村衛生室成立于20世紀70年代,王某自1973年起即在村衛生室工作,曾取得衛生行政部門所發的《鄉村保健醫生證書》。2000年,邗江區衛生局開始開展對鄉村衛生室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工作。2001年8月,杭集村委會向邗江區...
鄉村醫生的考核期限是多久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鄉村醫生考核的期限是每兩年組織一次,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場區鄉村醫生考核工作。《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鄉村醫生的考核工...
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逾期未續期:稅務風險防控的重要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企業間的業務往來日益密切,涉稅事項也逐漸增多。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部分企業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的續期,給稅務部門帶來了不小的壓力。為有效控制這一...
不是不能跨區域,是要事先批準才行。依據是《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第十三條 申請領取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進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應當向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
當然可以,律師等是不受行政區劃約束的,當法官除了特定原因,一般都是在當地法院打官司。重要的是你在的律所怎樣,越大牌的律所越有利于職業發展。參見律師法第十條: 第十條 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發律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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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國稅務工作的不斷發展和改革,稅務部門對于跨區域涉稅問題的關注程度越來越高。在稅務部門的努力下,跨區域涉稅問題的發生率逐年下降,但是跨區域涉稅報告逾期還要交罰金的情況仍然時有發生。那么,跨區域涉稅報告逾期還要交罰金嗎?本文將對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