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糾紛的管轄權怎么確定: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3.加工......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
票據權利糾紛訴訟的管轄權如何確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票據權利糾紛向法院提起的訴訟,依法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 因票據權利糾紛提起的訴訟,依法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
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首先,如果借款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或者是發生糾紛之后以協議方式約定了解決糾紛的管轄法院的,債權人可以向該法院提起訴訟。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則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合同糾紛的管轄權怎么確定: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
要看什么案件,具體規定看下面,可以解決您提出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章管轄 第一節級別管轄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這里所指的級別管轄是指由基層法院、中級法院、高級法院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專屬管轄是指以...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案,向對方所在地的區、縣、縣級市法院起訴。《民訴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管轄地: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1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在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住所地,是指公民戶籍所在的居住地,公民戶籍所在地,是指公民的長期戶口所在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公民...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戶籍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戶籍是指公民常住地的戶籍所在地。所謂經常居住地,就是公民在...
向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者借款地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首先,如果借款人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了解決糾紛的管轄法院或者發生糾紛后,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即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