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法律程序如下 一、取保候審保證金交納 1、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應當以能夠約束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為原則。 2、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3、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較高數額保證金的,應當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4、保證金必須在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時一次性交納。 5、保證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專戶交納。 注: 嚴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截......
走取保候審程序之前,首先要判斷是否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這是前提。否則,要走彎路。法定的取保候審條件有兩個:一是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這兩個條件,具備其一即可。此外,任何辦案機關都怕擔責任,只要體檢出不適合羈押的病癥,就可取保候審。在進行了上述判斷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
1、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擔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因此,取保候審是在偵查或審判階段使用的一種強制措施,所以判刑后不能使用。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11條的規定:第十一條 對在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 對在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如果有必要公開審理的,必須經過本院院長批準,并且應適當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21號《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人民檢察...
取保候審屬于刑事訴娃獨家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如果判刑后不再適用。 被人民法院判刑后,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辦理保外就醫 ,暫予監外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
1、取保候審應當交納保證金,不交保證金就不能放人。 2、保證金是在取保候審的期間的保證,如果沒有違反規定,取保候審期滿就可以退回,如果違反規定就沒收保證金。
取保候審的程序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
《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取保候審交的不叫押金,確切地說叫取保候審保證金。一般來說,取保候審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提出保證人,另一種就是繳納保證金,一般以后者為主,保證金從1000元到幾萬元不等,看具體的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經濟情況。取保候審保證金在案件審判或者案件撤銷之...
如果確定是十五天,屬于行政拘留,這個是不存在取保候審的,因為取保候審屬于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
取保候審的法定期限是一年,在取保候審期間,只要犯罪嫌疑人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決定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法院必須將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返還給犯罪嫌疑人。 罰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法定附加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宣判并執行。 ...
保證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1.1采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1.2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
解除取保候審后,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的,保證金予以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