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期滿不訴就必須解保,被取保人在取保期間未違反相關取保規定的情況下應當退還保證金。在期限內被取保人無權要求辦案單位解保,所以也沒有必要提供什么材料之類的,到期不解保是違法行為,根據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 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對于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一)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 (二)應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不退還的; (三)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 (四)......
取保候審期間被起訴,則法院會開庭對案件進行審理,法院會做出判決,可能定罪處以刑罰,但由于是取保候審的,一般會處以3年以下的刑罰往往是緩刑。緩刑就是在一定的考驗期內好好表現,沒有再出亂子,則不再執行所判的刑罰。...
取保候審到期后,公安機關解除取保候審的,將來是否還會追究嫌疑人責任,要視情況而定。 取保候審期滿后,按照法定程序,辦案單位不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取保候審,同時出具《撤銷案件決定書》,或者《不起訴決定書》。 如果辦案單位只是解除取保候審,不出具《撤銷案件決定書》或者《不起訴決定書》;這種情況不排除將來有新證據再次追究的可能。 附:相關規定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
取保候審滿一年后還不開庭,應當算結案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但你的這種情況明顯與規定不符了,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主動聯系執行機關,再由執行機關書面通知受案...
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21號《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人民檢察...
你好。 我不是律師,但是在里面呆過一年多,法律知識略懂一些。 取保后, 1、如果有主案,他們判完了,你沒有判。那你就沒事了,也沒有案底。一般是主案判了,你判個緩刑,這種是有案底的。 2、如果沒有主案,說明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時就把你取保出...
取保候審到期如果沒有被解除,嫌疑人可以提出申訴、控告要求解除。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到期未被解除的情況極少見,即使出現,對嫌疑人也沒有明顯的不利影響。在這里大家還需要知道以...
取保候審是刑事案件的強制措施之一,和逮捕、刑事拘留、監視居住一樣都是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期限一年,分為財保和人保,財保一般是5000元以上,主要是約束犯罪嫌疑人行為,一旦犯罪嫌疑人違反規定將沒收取保金,根據情況變更強制措施,比如拘留、逮捕。取...
取保候審屬于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在取保期間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辦,對于 確有犯罪事實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
取保候審滿一年后還不開庭,應當算結案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