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期限為十二個月,并非案件已經結束。07年10月取保到08年12月解除取保肯定是超期了,但是這也只是程序違法了,不存在國家賠償的事,檢察院依刑訴法走程序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21號《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案件起訴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繼續(xù)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 決定繼續(xù)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的,應當重新辦理手續(xù),期限重新計算;繼續(xù)使用保證金保證的,不再收取保證金。 人民法院不得對被告人重復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措施。 擴展資料: 案子到法院后的程序 開庭時間包含在審結期限內,具體開庭時間由法院安排 一、簡......
可以委托律辦理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屬于司法機關根據案情需要對犯罪嫌疑人作出的強制措施變更或者解除。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可以申請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針對尚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的,在具備一定條件之下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在案件偵查終結完畢后,則會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

一、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時間規(guī)定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起訴和審理。對于發(fā)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
第一條 為了嚴格執(zhí)行刑事訴訟法,保證正確適用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重新計算拘押期限。 1、取保候審期間再次犯罪,公安機關會向檢察院申請撤銷取保并執(zhí)行抓捕還押,并申請執(zhí)行逮捕; 2、兩次犯罪根據情況也許會合并處理,也許會另案處理,關鍵在于所犯罪行及同案犯是否一致; 3、判決生效后的剩余刑期=總刑期-(首次羈...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xù)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zhí)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但你的這種情況明顯與規(guī)定不符了,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主動聯(lián)系執(zhí)行機關,再由執(zhí)行機關書面通知受案...
一、 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會怎么樣?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是屬于存在違法情況的,需要追究法律責任,不可以再次辦理取保,取保候審最長期限是一年,超過這個限期的應當視為自動解除。當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咨詢或者聽候消息。如果長時...
公安機關對案件不移送起訴,取保候審期滿,不一定會撤銷案件,但應該宣布無罪。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第一百零三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
法院判決生效后,取保候審措施自動解除。判決實刑的收監(jiān)羈押服刑,判處緩刑的進入考驗期間。如交納保證金,被告人或者近親屬可以持收據到公安機關辦理退回手續(xù)。 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九十七條 被取保候審人...
法院判決生效后,取保候審措施自動解除。判決實刑的收監(jiān)羈押服刑,判處緩刑的進入考驗期間。如交納保證金,被告人或者近親屬可以持收據到公安機關辦理退回手續(xù)。 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九十七條 被取保候審人...
取保候審人馬上能出來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取保候審后并不是馬上能出來的,取保候審獲得批準后,被取保候審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才執(zhí)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居住地的派出所...
公安對原告說案子結了,但對被告說要取保候審,是不準確的。因為案子結了,和取保候審,是兩種不同案件狀況,作為同一個案子的原被告,不可能案件狀況不一致。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