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戎最近有點煩,繼父去世,名下有套商鋪,為了遺產,繼父的親生兒子在和自己的母親打官司。但小戎覺得自己也應該有份,于是也向法院提出了申請......
,小戎父母離婚,法院判決,小戎隨父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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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1月
小戎父母離婚,法院判決,小戎隨父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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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
小戎母親盛某與張某結婚。
張某與小戎母親結婚前在高雄路有1套房屋,動遷后獲得補償安置款193萬余元,2001年11月張某注冊為個體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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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
張某的經營場所動遷,張某按動遷價格購買了浦馳路商鋪1套,產權登記在張某一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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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
張某病逝,未立遺囑。張某的父母均先于其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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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張某與前妻所生兒子小張起訴盛某要求繼承其父親張某的遺產。
隨后,小戎申請要求繼承繼父的遺產,法院依法追加小戎為原告。小戎認為,雖然法院判決他隨父親共同生活,但實際上他與母親以及去世的張某長期共同生活,所以他與張某形成了具有扶養關系的繼父子關系,對張某的遺產也有繼承權。
是不是有點復雜?這個案例涉及到好幾個問題,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Q 浦馳路房屋是否屬于張某的個人財產?
浦馳路商鋪的購買權來源于張某的個體工商戶資格,且在無證據證明張某、盛某婚后到購買該商鋪期間存在較大的共同積蓄的情況下,該商鋪的購房款來自于張某的婚前財產即高雄路房屋的動遷補償安置款具有高度蓋然性,故可以認定該商鋪屬于張某的婚前財產在婚后的轉化,屬于其個人財產即遺產。
Q 小戎是否享有繼承權?
該問題是本案最大的難點。由于盛某的離婚判決書中明確小戎隨其父生活,故未經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變更撫養關系的,或者無充分證據證明小戎實際隨盛某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小戎隨其父共同生活。由于小戎撫養關系未辦理法定變更手續,其提供的證據既不能證明他與盛某等長期共同生活,也不能證明張某對其生活、教育等提供主要經濟來源,故小戎與張某不構成有扶養關系的繼父子關系,無權繼承張某的遺產。
這里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法律是怎么規定是否形成扶養關系的?
扶養關系形成與否,要從當事人之間是否形成了扶養與接受扶養的事實來判斷,其表現是扶養人對被扶養人盡到了主要扶養義務。相關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Q 這些規定不夠具體,難以量化,能不能說得更具體些?
在具體案件審理過程中判斷繼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需考慮扶養意愿、扶養事實、扶養時間多重因素。
什么是扶養意愿?需雙方均表達出扶養意愿才能成立扶養關系。如以生父母子女的稱謂相稱,或在公開場合宣告、作出承諾、繼父母和繼子女雖未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定期向未成年繼子女的賬戶中轉入生活費而繼子女接受的。
什么是扶養事實?司法實踐中面臨的情況是復雜的,證據上最易認定的莫過于經濟上的供養,但如若繼父母或繼子女盡了生活上的照料義務卻未提供主要經濟來源的能否認定形成扶養關系呢?相較于提供主要經濟來源,生活中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在這些方面達到“主要”的標準,亦應認定形成扶養關系。
什么是扶養時間?扶養時間應至少符合長期、穩定的要求,但在當前法無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應“注重對扶養關系的長期性和穩定性的考察,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那些臨時性的扶養、一時性的扶養、斷斷續續的扶養以及短暫的幫助行為不予認定”。不宜采用硬性的期限標準,否則刻板界定是否形成扶養關系即與事實不符。
這么一分析,終于明白小戎為何不能繼承繼父的遺產了吧!為了看得更明白,相關法律規定也一并附上: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來源丨上海浦東法院 樹雄 米會娟
轉自|“浦江天平”公眾號
第一繼承人是你,繼父能分到他們同居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但繼父不是你母親的繼承人,不能繼承你母親的遺產。 沒有相應的繼承權.
按照繼承法,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存在繼承權的標準時: 如果形成了撫養關系的,那么就有繼承權,沒有的就沒有繼承權 主要是看是否一起生活、生活費的負擔、監護以及是否進到撫養責任
贍養繼父有繼承權,贍養關系則以共同居住為主要判斷標準,可以由社區或者是鄰居出具證明。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與繼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系。在法律上,扶養關系主要表現在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扶養義務:撫養人具有撫養該繼...
這要看繼父和繼子之間有無扶養關系,如果在繼子未成年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期間,繼父給予撫養照顧的,繼子去世時,繼父就有繼承繼子遺產的權利,而且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沒有扶養關系,就不是合法繼承人。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
這要看繼父和繼子之間有無扶養關系,如果在繼子未成年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期間,繼父給予撫養照顧的,繼子去世時,繼父就有繼承繼子遺產的權利,而且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沒有扶養關系,就不是合法繼承人。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
如果沒立遺囑,遺產怎么分配 如果沒立遺囑,遺產怎么分配確實是個問題.按理說,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監護人,對于子女的成長教育等經濟生活的影響都是巨大的.所以,父母肯定要付一部分.在大多數實際情況里,被遺贈人在遺囑上說"你把我家財產給我兒...
形成撫養關系的,有繼承權。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
前妻沒有繼承權,但子女有繼承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