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這些看似讓人哭笑不得的要求,在現實生活中卻時常發生。
那么,上述要求為什么不可以呢?一個當事人到底可以請幾個律師呢?接下來,我們就分別討論一下。
一、小于1個
估計看到這個標題,很多人都覺得十分荒誕吧?怎么可能小于1個?難道要把律師大卸八塊不成?的確,設計這個問題是為了解答開頭的疑問。
不過,其實質卻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同案犯能否共用一個辯護律師或者一個辯護律師能不能代理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不能!
比如同案犯是老板和員工,或者是文章開頭提到的尋釁滋事的雙方等等,律師是偏向老板一些還是員工一些?偏向打人的一方還是被打的一方?
有人會說我們家屬私下都商量好了,給予律師利益沖突豁免,只要律師出面走走程序就行了,或者文章開頭的例子,自己的父母是夫妻關系,應該沒有利益沖突了吧?
但是,律師同樣不得接受委托,因為這些都是違法違規的,并非律師為了多賺取律師費。
稍微扯遠一些,如果是同案犯,倒是可以委托同一律師事務所的不同律師。首先法律沒有相關禁止性規定,其次,只要家屬或當事人給予利益沖突豁免即可。
二、1個
委托1位辯護律師,是刑事案件實務中的常態,占據絕大多數。一是因為大部分案件,一位律師足可以應對,二是對家屬來講是相對經濟實惠的。
至于說委托了一位律師,其又帶了一位助理或者實習律師參與辦案,雖然在實務中屬于普遍現象,但不屬于本條討論的情形。因為,對家屬而言,名義上只委托了一位律師,或者雖然委托了2名律師,但實際上只付了一個人的費用。
三、2個
刑訴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辯護人,也即最多只能委托2名辯護人。
委托兩人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是家屬為求安心,就直接委托2位律師,可以是同一律所的,也可以是不同律所的;
二是案情比較復雜,基于辯護策略的需要,委托2位律師進行分工合作,比如一個做罪輕辯護,一個做無罪辯護;
還有一種情形就是,一些家事傳達等生活性事項,需要頻繁會見的,可以在專業律師之外委托一位生活律師。
四、多個
有人就不解了,不是剛剛介紹過法律規定最多委托2名辯護人,怎么又說可以委托多個,這不是自相矛盾,是違法的嗎?
其實這曲解了“多個”的意思。的確,法律規定,最多只能委托2名律師作為辯護人,但是同樣可以委托多名律師組成團隊提供法律服務,只是名義上的辯護人只有2名,而實際上參與服務的律師可以有多名,比如其他律師可以以顧問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務。
因此,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委托多名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也是可以的。
一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最多可以聘請2個律師作為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定的最多代理人不得超過兩人,所以一個當事人,可以同時請兩個律師。 如果已經請了兩個律師,就不可以再請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七條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 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作為辯護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可以,共同犯罪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同一所律師。 但需要該被告人都表示同意,并且要與委托人做談話筆錄,取得委托人的豁免。 原因是同一個案子的多個被告,涉嫌的可能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有主從犯及其相應的責任之分。 委托同一個律師事務所時...
可以,確定好誰是第一代理人。 如果意見不一致,很麻煩。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