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是人事部和國家醫藥管理總局為了加強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控制,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及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內容,制定的規定。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控制,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及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內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的范圍。第三條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執業藥師英文譯為:LicensedPharmacist第四條 凡從事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均應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并以此作為開辦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必備條件之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需由執業藥師擔任的崗位作出明確規定并進行檢查。
第五條 人事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全國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考試第六條 執業藥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
一般每年舉行一次。第七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
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規劃并組織考前培訓。第八條 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考慮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確定合格標準。
第九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一)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二)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四)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備注:相關專業是指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
第十條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三章注冊第十一條 執業藥師資格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全國執業藥師資格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注冊機構。
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對執業藥師注冊工作有監督、檢查的責任。第十二條 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注冊。
經注冊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注冊者,不得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第十三條 申請注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二)遵紀守法,遵守藥師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條 經批準注冊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中的注冊情況欄內加蓋注冊專用印章,同時發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注冊證》,并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第十五條 執業藥師只能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
執業藥師變更執業地區、執業范圍應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第十六條 執業藥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須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再次注冊者,除須符合第十三條的規定外,還須有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第十七條 執業藥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單位向注冊機構辦理注銷注冊手續:(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三)受取消執業資格處分的。
(四)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凡注銷注冊的,由所在省(區、市)的注冊機構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并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定期公告。
首次申請注冊的人員,須填寫《執業藥師首次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二)身份證明復印件(A4紙);(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張(其中2張粘貼在注冊申請表上);(四)縣級(含)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本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及復印件,核對無誤后將原件退回本人,其復印件留檔;(五)執業單位證明。(六)注冊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復印件(即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藥品生醫學教.育網原創產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
執業藥師考試科目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 藥學類: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一)含藥理學部分和藥物分析部分 藥學專業知識(二)含藥劑學部分和藥物化學部分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含中藥學部分和中藥藥劑學部分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含中藥鑒定學部分和中藥化學部分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各科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科試卷滿分為100分,其中: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部分和中藥藥劑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中藥鑒定學部分與中藥化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藥學專業知識(一):藥理學部分與藥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藥學專業知識(二):藥劑學部分與藥物化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執業藥師考試科目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
藥學類: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一)含藥理學部分和藥物分析部分
藥學專業知識(二)含藥劑學部分和藥物化學部分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含中藥學部分和中藥藥劑學部分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含中藥鑒定學部分和中藥化學部分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各科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科試卷滿分為100分,其中: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部分和中藥藥劑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中藥鑒定學部分與中藥化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藥學專業知識(一):藥理學部分與藥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藥學專業知識(二):藥劑學部分與藥物化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可以都考。但是不能同年考,因為每年中西醫的考試時間一樣,無法兼顧。
建議考生今年可以先考一門最拿手的,例如,中藥執業藥師。明年再繼續考西醫執業藥師。國家沒有明確規定一個人不能報考兩個執業藥師資格。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執業藥師是藥物的專家,同時是解答市民大眾有關藥物問題的最適當人選。
執業藥師也稱藥劑師,或稱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藥師是藥物的專家,同時是解答市民大眾有關藥物問題的最適當人選。藥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藥物中有否出現藥物相互作用;并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藥物劑型(如:藥水、藥丸、塞肛藥等)、劑量;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藥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是的,2020年執業藥師大綱要換了!2019年12月21日,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在京組織召開《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年版)》審議會。
隨著《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隨著醫藥專業學科的發展和執業藥師職責的調整,考試大綱也必須與時俱進,進行相應的修訂調整。早在2018年3月份,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資歷認證中心官網就掛出懸浮通知,對外尋求2020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歷考試大綱》修訂意見。
該尋求意見明確,要對全體構建、科目之間的編排融合、各章節的布局分配、內容知識點的更新與增刪等方面作出調整。這次改動預計會非常大!除此之外,報考要求與條件也有所變化,中專生被限制參考!除以上問題外,這6點考生需注意:1. 什么崗位可以報考?“藥學或中藥學崗位作業”,即藥品出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組織中的藥品質量管理作業和藥學服務作業。
2. 學歷(學位)證書新的要求是什么?國家認可的文憑頒布權力的學校及其他教育組織所頒布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獲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中專學歷不包括作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布的學歷證書。
3 怎么界定“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不同學歷層次專業不同。4. 怎么界定“相關專業”?參照《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歷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告訴》(人考中心函〔2015〕31號)履行。
5.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怎么核算?工作年限核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6.工作后提升學歷的時間是否算為工作年限?獲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榜首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獲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獲得榜首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踐藥學、中藥學崗位作業年限。
2019年執業藥師法規考試細節題的考查難度增大,出題靈活考查的方式越來越靈活,除了配伍選擇題,其他三種題型往往會綜合多方面去考查,而且出題人會在題干或選項設置陷阱,考試從“偏向在大方向上出題”趨向于細節題的考查,打破常規,超綱題目在2019年的考試中有所增加,超綱題目約占4分,相對于往年其分值有所增加了,而且其專業性也提高了,并緊貼時事,與時俱進在2019年的法規考試中對于“掛證”行為也進行了考查,所占分值為3分,法規這個科目對時事政策考察的內容也有所增加。
各位考生在做法規的試題要多點細心,避免考題陷阱,根據考綱進行復習總結,做好新增考點內容筆記,認真學習,堅持不懈。
1.執業醫師法關于醫師執業注冊管理的內容包括哪些法律法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2113 為了規范醫師執5261業活動,加強醫師隊伍管理,根據4102《中華人民1653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醫師執業應當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
1.2019年執業藥師有什么新政策 您好,星恒教育耿老師為您解答: 執業藥師的注冊門檻 我國執業藥師實行注冊制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的藥學人員,經執業單位同意,并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到執業單位所在省級執業藥 師注冊機構辦理注冊手續。取得《執業...
衛生法律法規之執業醫師法(一)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中顧網 點擊數:492 評論:0條 更新時間:2010-4-20 11:34:59 本專題主要介紹的是關于衛生法律法規的知識,并且包括了衛生法律法規意義,衛生法律法規政策,食品衛...
1.學習衛生法律法規這門課程對你有什么啟發 衛生法律法規是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加強而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百課程,人類醫學模式的轉變,使醫藥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結合日益緊密,隨著社會法制化進程的加快,醫藥衛生領域日益需要強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
1.執業藥師法規第一張該了哪些大綱 是的,2020年執業藥師大綱要換了!2019年12月21日,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在京組織召開《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年版)》審議會。隨著《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執業藥師職...
展開全部 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人事部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 1997年,依據人事部、原國家經貿委、司法部下發的《人事部、國家經貿委、司法部關于印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1.注冊測繪師的制度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維護國家和公眾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具有測繪資質的機構中,從事測繪活動...
1.2017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考試大綱有什么變化 博傲教育搜集整理調整內容為:(一)在第一大單元第三小單元中,增加第四細目國家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及要點《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的主要內容。(二)在第...
1.我國有沒有關于醫生行醫的法律條文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醫師隊伍的建設,提高醫師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保障醫師的合法權益,保護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條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注冊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
1.注冊測繪師的制度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維護國家和公眾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具有測繪資質的機構中,從事測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