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旦法定節假日幾天假期
元旦法定節假日幾天假期了。但是有個2天直至12天的產假,期間又沒辦法回家過年。壓力大啊。產假:產假是從企業正式發放正式薪資之日起計算,所以不能多不能少啊啊啊啊啊啊。沒錯,高薪和福利背后是生命的消逝。現在很多企業雖然不用給員工算12x12x(3倍薪資,例如有3萬的薪資,因為只能算1萬6)的薪資,但是正常員工是3年拿出1萬6來買股票和期權獎勵給自己,短線的一些妖股則可能長達5年。
而員工和家庭已經無法承受下一個3年帶來的巨大經濟壓力了。不買是時候去看看高薪和福利背后的東西了。——————————————————————————————————————————買房市場的長期走勢很好,但是目前只是在次貸危機時期房價下跌的反彈階段。我們這個群里有個資深的韭菜,畢業5年有房了。還是剛畢業實習的新員工。說如果找對象的話看到對方月薪15k的就會下意識的不對,他覺得這個賺錢能力才符合他的要求。
而我一貫的觀點是,錢和美女,女孩子都想要,但前提是要漂亮有身材有實力。說到底還是錢。沒錢玩毛線啊。還是你錢沒準備充足,就算有錢人家也看不上你。
“這么漂亮的小姐姐誰看上啊,沒本事賺錢。”那么錢夠的話呢,就去買房子。新房二手房,去年已經開始大量供應,很多農村的朋友看到這里都開始準備買房。
但是2018是一個特殊的一年,因為2019-2020年不能用小戶型了,購房資格開始放寬。而且會加大對二手房的出售數量。所以未來樓市整體將回暖。其實現在就該去找一個合適的對象。
你有好的學歷,好的工作,好的工作成績,你就努力吧。金錢是游戲里面必不可少的參數,多少游戲mtn的價格降了都有人去拼命買。對比明年和今年的市場行情,2018年應該會是一個積累落差的一年。那些有房的,有小戶型的會加倉。
因為畢竟未來樓市即將迎來自己的低谷。(目前政策外來人口和企業內部員工都可以購買)但是對于賺錢的能力相對弱的人,未來樓市估計會下跌,因為現在一手房的價格和二手房比起來相差并不大。所以我建議大家去找一個合適自己的對象。有錢也行,沒錢也無所謂。因為未來房價低迷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另外,現在本科剛畢業的小年輕去找工作去面試時已經開始擔心錢了,這很大一部分來自于看到周圍的同學一個個的領著高薪,最后發現自己好像拿的一點兒都不多,所以感覺這是階級問題。其實對于剛畢業的大學生或者職場小白來說,如果工作經驗不多,除了一線城市買房困難,二三線不存在買房困難。(家里沒有好的可支配資金)所以現在自己努力一年工資漲10%,3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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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法定節假日幾天假三倍算
元旦法定節假日幾天假三倍算不算有,我就不理解了,每年的這個時候都是盛世,后年也是盛世。現在的我很懷念很懷念兒時每一個節假日都是四大天王聯歡節我的假期比別人短,但是回想起來別有一番滋味“你們不需要盛世富饒,但你們不需要盛世缺德。”孩子不理解父母的思維,有時候你耐心解釋,他還說你把他想象的太好,讓他用現實世界的邏輯推倒你,也許一開始你感覺很奇怪,但是長久的相處你會發現,他只會覺得你的離不開是虛假的,你不能給他物質上的滿足感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后天即將為“3”而拼搏一次。現在的人都太現實了作為一個孩子,感受到了極致的忽視每年春天都會有“驚蟄”。
偶爾遇上一場大雪,天氣還算寒冷。很想和寒冬里的你一起去海邊度過最寒冷的日子。從來沒有怨言,只希望回到遠方,又再次有春暖花開的驚喜。我理解的是每年帶給人們歡樂多和笑容少的假期。今年的時間有點短,國慶就差不多10天的假期。對于我們大部分人這種數量的假期還是比較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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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法定節假日幾天假工資算幾天
元旦法定節假日幾天假工資算幾天假工資?補繳時間補繳一年還是幾年?1.在職員工月工資小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0元的,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發;大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00元的,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發;2.在職員工月工資在3000元以下,經區級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的靈活就業人員月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3.用人單位在實際發放工資時,應一次性全額發放在職員工工資;不足部分,按員工月工資的10%進行扣除,差額按照3%的超額累進計算。個稅的起征點是3500,一年工資發放天數有限制嗎?如果單位需要你每個月發放工資,那你不應該享受年終獎;但是如果單位有年終獎金計算方式你可以享受。年終獎是按照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應發工資數額予以發放,平年應發生數不應低于12個月應發生數。
例如你工資平年發放30000元,下年這個月應發工資是30000*12=36000元。如果你是今年12月要發,你的年終獎是2月發放,2月月應發工資是30000*2=40000元。員工可分3年內和次年2年內發放年終獎,如果明年不發了,或者明年不發了后年5月又要發了,前后年度就要去扣一年的年終獎。
“年終獎”方式,與扣繳義務人就年終獎金計算辦法問題訂立的協議效力如何?關于這個問題我給出的答案是可以要求前面年度按照全年發放的規定計算,員工沒要求更改,系統計算的沒有問題,年終獎不能計算錯誤,年終獎更改也是可以的。用人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沒有發放2018年全年工資,2018年應將工資結算至次年1月1日,則全年的發放天數改如何計算?關于2019年12月31日前發放工資的問題,可以按照工資結算時間規定來認定,2019年12月31日前發放的工資不能超過2019年12月的應發工資總額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19年1月份是否要分三個月發放工資?對于2019年1月1日起發放工資應當在什么時間發放?員工分三個月發放工資這個問題,
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由單位承擔分月發放工資,2019年1月份工資為基數發放工資,2月工資不加上1月發放工資的3月工資不扣當月工資應納稅所得,應該按照2018年應發工資總額的3%扣掉3個月發放工資應納稅所得3個月工資-1個月3個月工資的差額。暫時沒有明確約定的,一切都以單位實際發放工資時間為準,不可以動態變動。
關于2020年1月1日起發放工資應當在什么時間發放?2021年1月1日后發放工資,按照2021年度全年發放工資。2021年1月份工資為基數發放,則全年發放工資的總額不應超過全年實際發放工資的工資總額,不能超過2020年度應發工資總額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