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借貸起訴書如何寫
民間借貸起訴書如何寫?民間借貸起訴狀民間借貸案由是有關起訴時依據的基本理由。民間借貸案由最主要有以下幾種:第一、建設用地使用權爭議;第二、
借款合同糾紛;第三、合同糾紛;第四、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第五、法人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第六、組織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第七、法院查封凍結的財產內有民間借貸的;第八、因借款債務糾紛致使交易安全受到危害的;第九、法院認為責任人構成犯罪的;第十、法院認為與借款人訂立的借款合同有效的;第十一、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第十二、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訂立的;第十三、借款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第十四、借款人先向本人主張有權查詢和變更借款合同;第十五、借款合同法律關系不成立不生效;第十六、借款合同雖然不成立,但是因為雙方就借款沒有約定具體數額和期限、借款人明知對方有惡意或者冒用公章的情況,借款合同仍然有效;第十七、雖然借款合同不成立,但是借款人可以對被告主張權利。從上述看來,民間借貸起訴狀涉及到訴訟時效關系的處理。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如果當事人明知借款合同不成立而仍然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將受到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次,如果被告故意隱瞞真實借款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欺騙當事人,那么根據新婚姻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被告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解除部分或者全部訴訟請求。
除此之外,還涉及到訴訟費用如何計算的問題。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因為當事人主要以協商形式解決爭議,訴訟費用是雙方協商之后的結果。所以一旦發生爭議,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承擔。
據此,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超過1萬元不論數額大小進行訴訟,此條款的效力性質難以確定。實踐中,法院審理爭議案件時,經常建議當事人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而對方又不配合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去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程序爭取解決。但這種案件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只有三級法院受理,法院不可能讓全國都能看到,因此開庭程序也比較麻煩。
另外一點是,如果當事人不主張的話,對方也不提起訴訟,有時候對方即使委托了律師,提起訴訟的意愿也不強烈,當事人往往會選擇走程序走到底。提示:在《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頒布之前,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時一般只會要求當事人提交借條和轉賬憑證,沒有明確的訴訟時效期間約定。但現行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訴訟時效期間是3年,并且明確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年利率24%。民間借貸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長短需要依據案件的情形來確定,目前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建議當事人盡快收集。
民事糾紛起訴書如何寫
民事糾紛起訴書如何寫?。我想知道電子好寫嗎?不請自來。打車啊。出租車司機都知道避坑。滴滴司機就更知道避坑了。正經的,建議百度啊,知乎大神們也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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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起訴書如何寫
借錢起訴書如何寫,在法律上,到底該寫“借條”還是“欠條”?債務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未經債權人同意轉賬給他人,且該轉賬金額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合理支出及正常債務的數額,依照我國《合同法》之規定,債權人可以主張該轉賬行為無效,債務人應返還轉賬款,并需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后果。實踐中,對于涉及其合法收入合理支出及正常債務數額的問題,大家通常考慮的是需要寫借條還是欠條。當然借條和欠條是有區別的,是訴訟時效有所區別,還是先訴后判有區別,我們在此就不做分析了。究竟該如何區分?其實,主要的區別有以下兩點:(1)用于處分借貸財產的財產的名稱不同。與借貸財產相對應的處分財產的財產名稱通常稱為“債權財產”。(2)根據處分財產財產的不同,債權人主張債權的應當是“借條”,而債務人主張債權的應當是“欠條”。
根據《合同法》第15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以說,借條、欠條是以合同法15條為準,而借記賬本、抵押借條、質押借條是以物權法16條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