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一下起訴書怎么寫
請問一下起訴書怎么寫的???申請保全凍結,先拿到判決書或者其他判決,然后申請對方補償,法院會保留對方的抵押財產的,凍結了對方的車,會有相應的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會查封車輛。除非保證人、房產證明為共同共有,否則法院只查封具有判決效力的財產證明,不查封債務人財產。當然,債務人是你前夫,如果你們還沒有結婚的話,債務也就不存在。你可以要求債務人在50萬以內給你墊付婚后兩個人的共同債務。先等結果,然后再來糾結。
如果你還是委托中介處理,那中介可以幫你作為擔保方操作的話,可以先做50萬的擔保,然后按現在的執行程序走,然后怎么判應該和對方債權有關吧最高法關于辦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我也想問這個問題,我老公出軌,也想告他,可是他欠我一百多萬,為什么不能起訴離婚,律師說私人還能看看出軌的證據,公司就沒這個權利,要離婚也要債權人協議才能離婚。要是很多債務在里面怎么辦。
起訴書怎么寫好
起訴書怎么寫好,這是律師應該注意的一個重要問題,一般會采用證據推定和專業的事實調查技巧,起訴書寫作技巧很多,沒有統一標準,而且每個律師在訴訟技巧方面也都有很大不同,最好的就是律師單純地按照法院的要求寫起訴狀,既可以免去寫作時間,也能體現作者的主觀要求與寫作能力。但是,這僅僅是針對起訴狀,起訴狀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推定這一要素,這需要律師在開庭前對相關事實及證據進行全面分析,然后再推定證據,這個過程對律師的法律專業功底是有很高要求的。本文主要從證據推定技巧開始介紹,也就是要利用事實和證據來認定事實,而不是簡單地描述事實。從最開始的把當事人告到法院,這就不是簡單的事實推定。律師的出發點是法院是否相信雙方要發生的事實,認為無效的證據一定要得到維護,比如材料不齊全、不完整的財產證據。
那么,需要證明的基本事實是什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四)項規定:“一方當事人自愿履行血親和朋友間關系的,作為人民法院對依法確定不利于被告、不利于第三人的訴訟,視為有利于第三人訴訟。”該條最大的特點就是允許人民法院根據他人的言詞、行為作出理解、判斷、推理和預測,這需要通過看雙方陳述的材料以及目擊證人的證言獲得,本文著重看的是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并整理各方陳述的證據進行分析,通過看各方陳述的材料可以初步判斷相應證據的事實是否真實,如果假的,證據無效,這個時候還需要做證據比對和推定。在實際案件中,要證明夫妻之間確實沒有存在過婚外情,找到證據還是比較困難的,有一些身邊朋友,一方想搞小三,另一方也不能保證愛情不移,但通過閱讀雙方的陳述材料,還是能夠較好區分出其中的差別。
由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時候,當事人幾乎都不會拿到家庭財產清單,也不可能留存分割財產的證據,這需要找到各種共同財產清單和證據,家庭財產清單,但要留下夫妻雙方主張婚內共同財產的一份證據。至于家庭財產清單怎么得來,往往在第一次起訴離婚前,雙方都不清楚,這個時候,起訴的律師就要幫忙,將當事人要求分割的財產按照比例分配給對方或者自己都可以,離婚后需要清算還給對方的,由雙方一起對財產進行清算。為什么要提這一點,因為真正走到離婚時,雙方財產分割起來確實是個非常費勁的事情,單憑夫妻雙方平時的收入,遠遠不夠。上學時候所學的婚姻法知識和司法實踐,都是一些比較籠統,抓不到重點的書本知識,律師需要針對不同的案件,選擇有針對性的法律規定。
證據推定技巧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證明對方沒有過婚外情是第一重要。
民事起訴書如何自己寫?起訴狀內容怎么寫?一份完美的民事起訴狀必須要包括下面七個方面的內容。1.自訴主體情況2.被告身份信息3.被告的訴訟請求及理由4.事實與理由5.證據6.經濟能力、經營情況7.訴訟請求的財產實現方式現在申請人的義務挺多,如何準備民事起訴狀相當重要。今天為您分享如何寫好民事起訴狀?一、案由起訴狀的主要內容之一是案由。起訴狀上有明確的案由,在被告也應寫明。通常,人身損害賠償訴訟、合同糾紛訴訟、醫療糾紛訴訟、房屋拆遷糾紛訴訟等均適用于一般法律關系;通常,知識產權訴訟則適用于大部分的法律關系;通常,刑事訴訟較為復雜,在不同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都要在訴訟文書中提及。
二、案由確定后開始撰寫訴訟文書訴訟文書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證據,即證據材料;第二部分為訴訟請求,即訴訟當事人和其代理人應當訴訟請求的具體內容。在證據材料方面,一方面應當將行政機關及其他行政執法機關、生產經營單位的證據材料及證人、有關第三人的證據材料帶入訴訟文書,但在訴訟程序中有法律或者行政規定禁止的證據材料另當別論;另一方面應當列明提交證據的證據原件,或者當事人自愿提供的證據原件。三、證據的形式及來源證據的形式及來源主要由當事人自行確定,也可以由請律師幫助尋找及證明,如果當事人自己沒有足夠的時間或財力也可以委托律師委托,接受委托后,律師可以代當事人辦理所有的證據材料,但必須有委托人親自寫入,方可送達給被告或者代理人。四、證據及證據形式的選擇證據的形式及來源的選擇應當以確保被告的利益為主要目的,并對證據進行價值評估。如果證據形式不多,又很有必要,那么就考慮采用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證據。
例如,有的當事人支付官司費用訴訟程序中可能禁止,在無限告之權爭議中,被告可能禁止出具擔保等。五、證據的證明力問題證據的證明力是訴訟中被告知識產權及財產損害賠償時的考慮因素,被告的知識產權或財產是否確實存在或者轉移,對于法院的再審決定具有很大的影響。證據必須要經過法官的辯論,并且法官的主觀判斷是認為被告有過錯,他所提交的證據才有效,也就是說主觀有明顯不對。例如,被告要求其代理人交出證據材料的復印件原件,法官的認為是證據復印件原件實際上是無效的,因為不具有證明力。對于有相關財產損害賠償訴訟起訴的案件,當事人應當對此考慮清楚,如果證據對于損害賠償數額是具有證明力的,那么法院可以認為必要性,也可以酌情考慮排除對被告或者訴訟程序中其他主體的訴訟請求的審查或者在不損害原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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