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欠條如何起訴
沒有欠條如何起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對
買賣合同糾紛、
租賃合同糾紛等經濟糾紛案件受理后,經審查認為當事人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應當裁定駁回訴訟請求。訴訟費不一定得交。欠條是指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等規定所約定的以明確的內容確定當事人之間達成的結算買賣合同關系或租賃合同關系的履行義務的協議。欠條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是經濟合同關系。合同的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九十三條;2、有欠條。
欠條的內容應當是清楚明確、細節清楚、能夠佐證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的具體內容的全部內容;3、有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欠條是一個具有合同屬性的法律行為。在合同法上有些合同有明確的真實意思表示,比如合同購買的東西就是你送我的,你把錢給我,我就把東西送給你等;4、是買賣合同關系或租賃合同關系,有名義金額;5、出賣人已經將標的的標價、數量、質量、交貨期限、付款方式以明確的方式告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根據相關合同的約定,自收到標的物或者簽收貨物之日起十日內向出賣人支付款項。欠條的分類欠條主要包括以下類型:現金欠條:是指從付清貨款之日起,欠條人一直到原付款人都沒有開具欠條的行為。承兌匯票:是指與外匯借款相似,債務人向債權人支付票款時,承兌人可以向債務人索取借款的行為。應收賬款:又叫預付賬款,是指已經完成購貨的單位向尚未銷售或領用貨物的單位,索要貨款所開具的憑證。
匯票: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由匯票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付款人或承運人在承兌人處已經完成托收(收款)行為的匯票,又稱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指持票人在匯票上標明銀行承兌的,匯票持有人有權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兌現的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指匯票持有人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兌付匯票金額的匯票。貼現匯票:是指銀行將其他國家或者地區貨幣向中國境內的企業或個人轉換成人民幣的匯票行為。保證金:是指銀行授予在同等條件下承擔經濟責任的債務人一定的擔保措施,又稱保證金。通俗來講,在法律上保證金的本質是債務人無法到期或暫時無法償還債務時,保證其按照其約定履行債務的合同關系,或是反之,以債務人的違約為由,要求債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和由此產生的爭議責任。
標的額無上限,銀行承兌匯票的本金、利息、手續費不受標的額的限制;銀行承兌匯票提取需要提供原始購買價的原始轉賬憑證;銀行承兌匯票的利息不受標的額的限制。取款憑證:是指購買商品或服務時現金收付憑證,或是已經辦理結算銀行承。
欠錢不還只有欠條如何起訴
欠錢不還只有欠條如何起訴?欠債人強行要賬該怎么辦?又有哪些法律常識或者自身法律素質要達到一定水平才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這樣的惡意呢?為大家帶來正確的答案。欠錢不還如何起訴?對于經常遇到欠錢不還的事情,很多人都會存在這樣的一種想法:如果錢沒還,錢貨兩空,法院還沒有通知我,我就先不管了,等到約定的還款時間到來或者干脆推掉,不就行了,又不丟人。畢竟我又沒欠你錢,我還是有處理該情況的權利的。可事實真的如此嗎?欠錢不還,如果又沒有合同,憑空亂還,誰都要承擔風險,對于債權人或者原告來說,就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不管你賴賬,又無力償還,都需要承擔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債權人(以及債務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借貸關系,而且,合同已經履行到了一定期限,如果自己沒有辦法按照合同約定,還清借款,那么,無論是否有書面文件證明,或者雙方不存在民事關系,債權人(以及債務人)均須承擔正當法律的民事訴訟義務,即承擔人民法院認定債務人不能還清借款的法律后果。換句話說,這種情況是否導致民事訴訟的解除呢?理論上是沒有解除,但受訴法院認為債務人欠款不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出借證明即可。但從目前司法實踐來看,如果債務人為個人,當然可以直接起訴;如果債務人為公司,那只能借助公司的信用背書或者其他證據,當然這種方式也會要求整個公司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聲明。對于有力的證據的確很重要,但如果債務人真有這種用錢不還的惡意,不顧個人聲譽和公司聲譽,那么雙方肯定不會達成善意的
和解協議,雙方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訴訟風險。對于起訴原告是否有反訴,判決是否超過訴訟時效等問題,就得看判決書是否確定具有法律效力來定。過訴訟時效,是指有的債務合同未到約定的時間點,債務合同一方就不能再追求債務人的責任。
如果債務沒有到約定的時間點,債務一方就不能再以債務未履行為由向對方主張權利,因為在債務關系已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債務方如果沒有意愿履行,債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時效中止,延長債務方的債權期限,以保護債權方權益。如果債務方故意不履行,或在未履行期間以欺詐、脅迫等手段,對債權人進行不當的行為,這也會被認定為有反訴,即債務方不能反訴,也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反訴是指債務方在未償還債務之前,將其認為對債權人不利的訴訟請求或者理由提出來,由人民法院做出審理或者調解。實踐中有的法院在未在約定的時間內主張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可以在債務中止期間提出反訴,判令債務中止期間屆滿后新債務中止。債務在約定的期間屆滿后新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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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資有欠條如何起訴
老板拖欠工資有欠條如何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請求支付工資的,應當結合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憑證或者有效的銀行記錄,證明雙方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欠條的關鍵:1、首先是欠條的事實要清楚:比如欠條形式,具體是哪一筆欠款,欠款的時間等。在欠條中應寫明欠條的事實,如:欠條:甲公司xxx月xx日從乙公司(實際施工單位)xxx時xx分xx秒給付(其中:甲公司為行政負責人、乙公司為經理,不得追加人民法院的人民檢察院)。
等。具體就是借款的事實。欠條時效: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欠條一定要加上有效期限,如,借條的最后一句,標注了”還款時間”,這個日期就是做有效期限的。同時,在欠條的后面,加上“借條編號”,如,被告住址:xxx(加粗為真實);借條編號:xxx(加粗為真實)3、和欠條的人員關系一定要寫明,如,職務、相識與否、認識與否,最好都一樣,寫上借款用途等,寫明欠條人員的姓名,避免有的人是老板身份,有的是員工身份等;4、保留事實發生的證據,比如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手機聊天記錄等;5、欠條的要求:應結合出借的時間。很多欠條上沒有寫,但也是欠條,其實,只要借款事實真實存在,那就應當有
借款合同。因為欠條是借款的真實證據。在證據鏈相對完整的情況下,借款合同可以成為打贏官司的關鍵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借款用于購買房屋、物業或置辦家具、家電等用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爭議發生在合同有效之前,法院很難斷定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借貸關系已經消滅,因此,當債務人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