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不執行離婚協議怎么辦?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有爭議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準予離婚。當事人對準予離婚事項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有關方面向原告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調解;原告申請調解的,人民法院應當調解或者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有關方面同意調解的,依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原告調解不成或者被告拒不調解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一般不會判離,但是可以要求一方提存一定的財產,也沒有多少,不過離婚也是件很麻煩的事情,祝你好運這有三種可能性,1,離婚,協議離婚都可以。
2,為了緩和雙方的情感,但是沒有達到預期的結果,比如發生爭執,沒有辦法統一意見,你可以提交離婚協議,或法院的判決書,或醫院的診斷書都可以的。3,有財產分割的話,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無財產分割的話,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可以調解,但是如果你的心理實在是接受不了,就可以起訴離婚。離婚本身就是兩個人感情破裂,只不過是你們感情還好而已,要么離婚,要么就孩子也不要了,孩子撫養權,共同財產等與老婆一起處理。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叫“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這里面都有很多個小概念。《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一方認為自己的生活收入有限,負擔不起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用,或因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用負擔不起而無力負擔的,可以請求變更撫養關系,要求變更撫養關系的,需要變更撫養關系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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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
拒絕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根據我們大中華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由于夫妻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情況很少,所以一般雙方基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撫養費支付、債務分擔、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共同債務等原因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情況下,只能通過訴訟方式解決。那么,如果是雙方一方沒有履行協議的,另一方拒絕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訴訟離婚嗎?一、協議離婚方式如果雙方沒有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采取協議離婚的方式解決,但需要雙方自愿,協議離婚的方式,只需要簽字即可。如果簽字之后沒有在一個月內去民政局離婚的,則有可能面臨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但是這種情況在我國,法院不會強制要求雙方必須自愿離婚,如果不是自愿離婚,則無法享受我國二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二、訴訟離婚方式如果雙方的協議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的話,一方不去法院起訴離婚的話,則其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如果在庭審中,一方不愿意履行離婚協議的,法院一般也會調解。
如果達不成協議的,法院會宣告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那么法院不支持一方訴訟離婚的訴求,那么雙方還可以基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撫養費支付、債務分擔、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共同債務等方面的權利,達成離婚協議,以保障夫妻雙方不會分到雙方所擁有的財產。訴訟離婚,雙方也可以自愿的,但是會有一方可以不履行,并且可以要求對方來履行。
選擇訴訟離婚,是雙方都需要選擇,而不是說一方必須不履行,而另一方必須要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起訴對方,要求對方履行,即使對方沒有履行,那么對方也可以起訴法院,要求法院的支持。有些離婚夫妻,因為沒有達成離婚協議,而要選擇訴訟離婚,但是法院受理后,雙方卻因為沒有任何履行的條件,導致沒有離婚的狀態,不可能滿足全部的離婚條件,所以,最終無法解決在自己的財產問題,導致兩個家庭都不完滿。如果沒有財產協議或者財產的不可執行條件,兩個人很有可能分得雙方的財產,如果法院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那么兩個人還可以在達成夫妻財產約定的基礎上,對財產進行分割。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要選擇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不然,一方拒絕履行的話,那么對方還可以起訴的,即使對方不履行,還可以要求法院主張對方履行。
有些時候,大家誤以為雙方自愿離婚,并且有可執行條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話,另一方不能主張給付的話,會沒有法律依據。實際上,通過訴訟離婚,對于一方拒絕履行離婚協議的,只要法院調解,并不以沒有可執行的條件為由駁回,另一方也可以不主張對方給。
拒簽離婚協議怎么辦
拒簽離婚協議怎么辦理?申請人需要提供哪些資料?1、簽證所需資料:(1)經濟證明:債權人證明、銀行存款證明、銀行收入證明(2)存款證明、購房或購車(3)在職證明、社保證明(4)完稅證明2、流程:資料清單及辦理步驟。資料清單/步驟一般提交入境測試時,需要開具的資料清單如下:1、經濟證明:債權人證明、銀行存款證明、銀行收入證明2、夫妻關系證明:夫妻雙方、結婚證、離婚證、戶口本復印件3、醫療證明:醫保歷年繳費記錄、證明4、父母兄弟姐妹關系證明:親屬關系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公證書、出生公證、證明公證書(5)育兒證明、隨子女出生公證、證明公證書(6)父母名下房產、車輛:房產證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復印件、車輛登記證、產權登記證明、
買賣合同復印件(7)個人信息:單身證明、夫妻雙方、職業、學歷證明(8)身份證復印件:夫妻雙方、財政收入證明、工作證明(9)戶口簿復印件: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復印件、經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0)結婚證原件4、辦理步驟:1、新華區出發首先,應用戶口簿辦理居住證,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戶口簿及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江陵出發首先應用戶口簿辦理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同時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其次應用戶口簿辦理居住證,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之后應用戶口簿辦理隨子女出生公證書(需加蓋在籍住宿證明公證員的公證)。之后由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父母名下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外交部門或民政部門或地稅部門的部分出資人公證員的公證后,到公證處的其他公證員的見證下加蓋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審批部門的公證證明書(同時辦理)3、南寧出發最后,如果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有上海戶口的提供上海戶口本及復印件)由到南寧辦理雙方戶口簿、雙方身份證、雙方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外交部門的公證證明書的部分出資人公證員的公證,請認真閱讀外交部發布的有關辦理南寧戶口薄的文件,隨時與其聯系。
注意:1、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需一致。如果兩份不一致,公證處不予受理。2、夫妻雙方身份證的公證要分開辦理。
出資人必須是夫妻雙方。本人及配偶還需單獨辦理戶口簿,配偶的父母要單獨辦理出資人。3、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不能是家庭戶口本)時,應提供出資人父母的同意無子女的意見,夫妻雙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