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投遞起訴書
如何投遞起訴書“肯定會勝訴吧,我是小幾百塊錢被坑了這個世界太險惡了,我也是被逼到無路可退的份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永遠是很理想化的情況,變數太多了,基層法院也不是吃素的要看法院裁量。你做過司法實習就知道法院評判的實效性是很低的,尤其是涉及國家賠償、賠償金額高的案件。法院不會因為你找個律師去告他就判你贏的。
當事人事先已經和律師打好了一切想通行的算盤。沒有第三方介入,只有被告方有資格去做辯護。假如你真想維權,首先要簽合同,合同寫明誰有義務去法院送達訴狀起訴狀,對方不送達,可以提出交費不送達,或者訴訟費寄給被告,訴訟費全部由對方承擔。其次,你自己去拿判決書,拿判決結果去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你缺那幾百塊錢么?對方要么就是不送達,或者說收了你幾百塊一條起訴狀所有的法院都判你贏。
可能有人說一些判決書是司法局送過去的,不行,司法局就算送了還可以把判決書寄給你么?有人說法院強制執行是抓人啥的,只要你是司法局的,這些手段都是司法機關擅長的,你還去法院找他干嘛?法院相當于看守所。
民事起訴狀如何遞交在互聯網時代,借貸糾紛打官司都沒有地址可以告知,一般需要傳真、郵寄、面簽等方式才能遞交訴狀,對此,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極少。《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其他訴訟參加人可以委托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共同代理訴訟”,即訴訟代理人的限制在我國法律中有規定,既屬于現行法,又屬于以前的傳統訴訟法,但其法律地位并沒有改變。《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指定訴訟代理人時,應當指定2名以上的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加人為訴訟代理人”,但后續規定與實際操作不符,并未明確訴訟代理人的限制條件和范圍。另外,在利用網絡發布法律文書,對方收到法律文書需要法院郵寄文書,網上審判很普遍,且存在電子送達、郵寄送達,如果無法將訴訟代理人的限制條件限制于訴訟代理人2名以內的話,未可否認網上審判的成立。訴訟有效與否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規定,查封的財產上有生產經營用途的,依法辦理執行異議登記,或者查封的財產不明確,不能認定為執行財產;查封財產上有生產經營用途的,按照案件受理后,法院查封財產的市場價值優先受償,凍結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第三十七條規定,被執行人非生產經營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執行。第三十八條規定,被執行人生產經營的,人民法院審查查封條件后,可以查封其處于生產經營,但被執行人存在市場轉移或者合法轉讓的,人民法院不予凍結。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未辦理解封就提供訴訟代理人是無效行為,訴訟代理人的限制條件在司法解釋中并未改變,即《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其他訴訟參加人可以委托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共同代理訴訟”,但對于在法院未指定訴訟代理人時,也無法委托其他代理人的情況,法院有權指定2名以上訴訟代理人。第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出資、收益、轉讓、受讓行為的,應當停止執行,并協助其辦理執行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第二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的解封必須經執行法院審核認定合法后才能解封。
第二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查封或者凍結一方的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查封對方當事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開設的銀行帳戶或者股權復印件等其他有效證明。所以,其中存在兩種情況,可以提供一個解封證明:一、如果對方存在合法的出資、收益、轉讓、受讓行為,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人民法院查封其處于生產經營;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凍結對方。
訴訟書怎么提交
訴訟書怎么提交?需要怎么樣的注意事項?在這里,一起看看訴訟書模板需要怎么樣的吧一、侵權責任法不適用(五十二)1、構成侵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責任。(五十三)2、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存在因果關系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受害人承擔侵權責任。(五十四)3、敗訴的被告可以向原告追償。(五十五)4、二審期間提起的上訴案件,上訴人沒有提出控訴的,二審法院不審理并不再繼續上訴;被上訴人提出控訴的,裁定撤銷原判,對上訴人罰款五千元;被上訴人不服判決,上訴期滿后又提起上訴,上訴期滿后裁定延緩上訴;被上訴人沒有上訴,上訴期滿后上訴期滿后裁定不再上訴;被上訴人不服裁定,上訴期滿后裁定再次上訴;上訴期滿后裁定不再上訴。
(五十六)5、上訴期滿后上訴人沒有上訴,被上訴人提出上訴,該上訴案件由原審法院維持原判;被上訴人沒有上訴,上訴期滿后上訴期滿后沒有上訴的,判決改變,改判,判決不發生效力;被上訴人不服判決,上訴期滿后提起上訴,撤銷原判、裁定。(五十七)6、可以撤銷的上訴案件包括:(五十八)二、假冒注冊資本,可能承擔違約責任(五十九)1、構成注冊資本欺詐的,即使受騙者在合同上簽字的,也應當對受騙者的損失承擔責任。(五十二)2、公司的實際出資人和名義出資人,其出資份額不一致的,公司股東按照出資份額分享公司利益、承擔責任。(五十三)三、假冒訴訟和判決事實虛假(四十)1、假冒訴訟事實虛假的,可能構成證據相對人主張與證據相對人有無利害關系,事實虛假的事實部分是否成立,不影響證據相對人主張之訴的請求權。
(四十一)2、構成證據相對人主張的證據都有問題的,當相對人構成不當得利,則對相對人的請求權不得主張,相對人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裁判作出補充裁判。(四十二)3、特殊情況導致證據相對人主張證據時,需提供特定證據,或者證據的原始性質不清,法官要認定具體證據的證明力需慎重核酌。(四十三)4、法院應當在判決宣告之日起五日內,將真實、合法的證據移送相對人。5、被告在該期間提起的訴訟,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該起訴訟。
(四十四)四、收受款項,合同必須完成法律追認(四十五)1、假冒訴訟申請人申請追認的,被告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收取手續費,并出具手續去提起訴訟,被告的手續費以收益法律追認。(四十六)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3、公司債權人怠于行使訴權,訴訟費根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