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訴訟離婚?
如何訴訟離婚?想要訴訟離婚,首先要了解訴訟離婚的條件是什么?男女雙方是否同居或是婚姻關系不合法,都不影響訴訟離婚。如果對這些問題理解不清,就很容易走進訴訟離婚的誤區。第一條離婚條件必須是: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法定的過錯。例如:一方強奸,一方重婚,一方無惡不作,父母反對等等原因,其實本質上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說是權利。
都不具備離婚的條件。其實,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除了重婚(無過錯的丈夫強制與妻子離婚)、一方嚴重不利于第三者,均不符合離婚的條件。第二條不符合訴訟離婚條件,一方可以主張撤訴、變更、追訴的權利。經過法院審理,證明是由于經濟困難、父母反對等原因引起的離婚,由于第三者的阻撓,而未辦理準予離婚手續,可以主張撤訴、變更訴訟程序、追訴。第三條訴訟離婚必須由原告起訴要求離婚。
在同居期間的丈夫和妻子,用行為阻止、誘騙或者限制被訴方進行訴訟,夫妻雙方、被訴方及第三者是否相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均難以判斷。法院審理,一般認為被訴方有賠償過錯,可以判決免予追究被訴方的責任,同時適當追究第三者的責任。第四條異地的離婚訴訟存在當事人不能到案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可以采取書面的形式向法院申請缺席判決。一般在辦理異地離婚的案件時,如果當事人辦理了書面申請離婚登記,法院必須到場執行。第五條“一方死亡,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注意:本條所稱的“一方死亡”,是指一方經法院判決生效判決宣告死亡;另一方是指一方刑事被判處有罪后過錯方,或者有過失,應負無過錯責任。如有異議,可以提出異議;如無異議,也可以不提出異議。第六條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的,另一方不提出離婚訴訟,應準予離婚。第七條一方沒有生活來源的,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如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也不要求對方擔保,還是通過法院的判決財產分割來執行財產。
第八條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一方沒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要求離婚:(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第九條一方或雙方患有疾病,但沒有任何一方先患病的原因。而且無其他重大疾病、遺傳病、和其他不能治愈的疾病,也不是因治療本人疾病需要而離婚的,經醫院診斷確診,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第十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
訴訟離婚的程序怎么走
訴訟離婚的程序怎么走呢?其實很簡單,雖然表面上一般不需要一定的步驟,但在實際應用中,真正起到判決離婚的,是夫妻雙方都達成了離婚的意愿并簽署了
離婚協議之后才開始的,所以我們今天就來探討一下具體的離婚流程的問題。如下圖,簡單概括了在離婚的道路上,我們需要走的一些流程:1、雙方協議離婚:雙方共同簽署離婚協議,明確離婚意思表示與其他生活事項。2、起訴離婚:開庭審理,雙方當事人可以口頭陳述,也可以通過書面方式提出證據。
沒有書面證據,應該由法官當庭指認,看是否存在侮辱、誹謗等問題。對于人身傷害等重大惡性案件,法官應當詢問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也出現過重大的人身傷害等情況。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指的是婚姻登記機關對于婚姻的認定,在我國實踐中,除非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直接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證據,否則法官更傾向于認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此,為了保護當事人利益,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事情,確定一個時間節點離婚比較好。3、判決離婚:起訴離婚申請材料包括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證人證言、家庭居住地的居民戶口簿或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子女的生育證明、離婚協議、身份證明文件、財產的證明文件等。
離婚公告送達,離婚事實發生的情況說明。4、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所需材料包括夫妻雙方夫妻共同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證明共同居住的材料。5、法院判決離婚:夫妻雙方當事人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的,應當制作離婚判決書及
財產分割協議書,并簽發判決書、協議書,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判決書、協議書后十五日內履行義務。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除有特殊情況外,人民法院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
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視為放棄履行。7、追償歸一方,承擔訴訟費及一切民事訴訟費用。
如何起訴離婚最快成功
如何起訴離婚最快成功第一步:認定合同效力。合同當事人雙方自愿協議解除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在協議中具體明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方式、時間、條件之間的優先順序。協議不成時,如果能夠證明該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可以直接確認該協議效力。第二步:訴訟時效。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合同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協議或者當事人請求撤銷協議的,訴訟時效中止。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期間,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對方不予支持的,起訴時效中止。以下情況不適用:1.因不可抗力或者是由于當事人一方當事人的過錯造成不能履行的;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債權人要求履行的;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只有當債權人要求繼續履行的時候,對方才能就該債務主張權利。
不能履行的合同,不一定是違約合同,由于債權人承擔了合同解除的違約責任(如還債支付違約金),也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超過一定期限的話,當事人也可以要求法院裁定撤銷合同并予以懲罰。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六十三條的規定,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判處對方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如果對方不履行,不但是對方的債權人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第三步:依據法律規定起訴。我國法律對于離婚訴訟而言,對方不履行的債務也可以認定為承擔民事責任的事由,承擔民事責任后可以選擇法院起訴離婚,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就對方違約致使不能繼續履行離婚協議的,以及對方要求離婚但是無法起訴離婚的,均可依據法律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對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也能夠依法提起訴訟,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第四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協議離婚時,若對方主張不分割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提供證據證明。證據要求:(1)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方給付的、用于婚后生活支出的收入或財產;(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3)或者對方協助、幫助夫妻一方騙取貸款、收受對方返還債務的證據。第五步:申請強制執行。
關于被申請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給婚外第三人的財產是否歸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別適用民事訴訟法、婚姻法和物權法的規定。婚姻法關于這一問題規定較少,物權法的規定較多。物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從物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