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樣寫應訴答辯狀
怎樣寫應訴答辯狀呢?在法院判決、裁定生效后,被告人實施某一行為時,身份為未成年的被告人已滿14周歲,對于新的犯罪構成應依法負刑事責任,對于新的身份應承擔刑事責任,則應由其父母或其監護人代為起訴和訴訟。那么,我們應當怎樣寫應訴答辯狀呢?是將應訴答辯狀原件給對方?還是由被告人提供?又或者另行收取?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罪犯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適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應當自收到刑事案件二審判決書或者裁定書之日起,十日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就在此前,我國刑事訴訟法已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明知被告人不滿14周歲仍收養未成年人的,或者遺棄被告人的,仍應承擔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由于案件事實發生變化、法律適用發生變化、爭議的內容也發生變化,那么根據法律的規定,作為被告人或他的父母及其監護人,必須隨時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否則,對于此類案件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即是不予處理或不予立案。因此,在此,只要上述被告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及收養未成年人的所在單位,同意將被告人送上訴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不影響應訴答辯狀在人民法院審理中進行法律適用的統一。那么,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類案件時,應當傳喚被告人的父母或其監護人到庭、查閱原告的答辯狀,審理的第一階段審理結束后再進行第二階段審理。也就是說,被告人的父母或其監護人在十日以內未到庭,那么第一階段的審理就不應開庭進行;同樣,被告人的父母或其監護人在十日以上沒有到庭的,在對于案件審理結果有異議的三日內應當到庭發表意見,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或其他訴訟請求以及證據進行質證或發表意見。
但,人民法院可以可以在傳票上說明,原告提供的不能作為事實的證據,可以視為不充分。舉個例子,《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對方當事人不能提供自己或者被告人死亡的有關證據的,舉行聽證。人民法院對于不能確定是否合法的證據,可以參照偵查人員、鑒定人員的證言、口供,由審判員召開聽證會,經庭前會議決定取證的標準與程序。當事人對所提供的證據無法認定的,可以要求指定的人員作證。如果被告人的父母或其監護人不能提供法律規定的證據,一審人民法院在判決、裁定中可以變更,發回再審。
據此可見,第一階段審理期間的審理人員需要將第二階段審理的人員帶過來聽證,對于新的證據應按照疑罪從無原則審查或者審理。從上述法律條文可以看出,應訴答辯狀的法律問題可以概括為:首先。
答辯狀怎么寫應訴答辯狀范文
答辯狀怎么寫應訴答辯狀范文的下載地址|平安北京:建筑學專業答辯|第11屆建筑學研究生學術大會學術答辯案例下載_新聞稿發布_平安北京建筑學研究生學術大會2019年已經接近尾聲。在12月23號至2月4號,學術大會將邀請北京大學等各高校最新老師及相關單位,公布最新的論文答辯動態,展示學術成果。本次大會旨在讓學生在科研過程中能夠提前積累和了解相關的學術知識和技能,熟悉答辯規則及相關程序,提前熟悉論文答辯的基本流程、基本內容、注意事項等。作為第11屆建筑學研究生學術大會,大會邀請到了中國工程院院士、四維圖新技術有限公司創始人劉清華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余仁杰院士,交通大學院院長秦惠城教授和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橋院士等眾多學界名流為本次大會做出精彩的講演。
(一)論文的撰寫和修改1.確定論文論點,邏輯清晰論文如何選題,如何寫?這是關乎論文能否通過答辯的關鍵,初稿一定要確定論點和主題。論文選題要選好,主題要突出,切合論文學術范圍,把握論文研究方向。文章的寫作必須有目的性,不可亂來。論文主要論述的問題或解決的問題要清楚明確,一定要進行充分的理論論證,要從哲學、文學、心理學等方面展開論述。不要為了湊字數而放棄論證或不加論證。特別要注意的是邏輯的嚴謹性。
2.論文中的數據和案例初稿完成后,論文必須保證數據、案例資料的充足性。確保數據、案例的真實性。為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應當對論文中的數據進行質量管理。
論文編寫者在構思論文的論點時,應自覺地選擇好最適合的數據類型和范圍。數據的范圍應當確定在國家(部、級)或省部級以上所有的政府公報或權威通報。并要嚴格控制數據的來源和來源,并嚴格控制采用最小原始文件來源。如果數據長度是所有材料的總和,就應該先編寫其中一小部分并附上最新的材料證明。3.論文框架的設計論文的整體結構是怎樣的?這是指導論文答辯的重要依據。一般來說,需要四個或四個以上的論點,論點成為主要論據的鏈接主線,所有的論點歸結于此主線下去。
要求論點與論點之間要形成一個清晰有序的整體。每個論點至少要有一個觀點。主題論據雖然不多,但要有一個。主題論據都必須是經過論證的,不能為了使之具有說服力而胡編亂造。
4.論文結論的撰寫和補充撰寫的論文結論,應當發現、揭示或者解釋引起當前爭議的重要問題,評價或批評新的或解決方法。論文結論的寫作,應當對參加答辯的老師給予深入而直接的說明,而不是通過大量的材料堆積來答辯。除了要對論文本身進行論證外,也要對論文的參考文獻進行詳細的說明。(二)回。
應訴答辯狀怎么寫格式
應訴答辯狀怎么寫格式和模板一、答辯問題1.答辯人的申請是否合法有效?關鍵問題:行政訴訟的目的在于依法撤銷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事實并要求行政機關予以賠償。所以在答辯時,你只需要按照訴訟法規定的答辯方式,列舉證據、陳述事實即可,千萬不要說你已經勝訴等不合規矩的話。2.侵權行為是否應該列入構成要件?沒錯,你需要陳述具體的侵權事實,并詳細說明相關侵權行為,但應注意只列舉形成或是未成立侵權行為,其他“實”侵權行為盡量不要提及。3.各方當事人或者任何第三人提出的異議是否有效?第三人提出的異議不影響本案的正常訴訟,可以不理睬。
4.我方是否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答辯方只能陳述行政訴訟受理。5.誰有權對其提出的審理結果提出異議?答辯方只能陳述審理結果,不能陳述審理方式,被告方具體的訴訟請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一般不能自己提出。6.無效、撤銷和重新規定的訴訟時效?這個問題是很多律師特別是法學本科生的誤區,其實訴訟時效是指從提起起訴時效開始算,訴訟時效不是無期徒刑沒期限,要考慮一審二審再審等。7.我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是否得到法院支持?第一、人民法院對一審判決無能為力,第二、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訴訟。
如果你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你必須寫成兩個字,即“不予認可”。8.請求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法律關系?上述侵權行為與行政復議、訴訟,訴訟時效等都是并列的,最好分開敘述,寫成兩個答辯狀。9.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否授權行政復議機關的復議職權?這個問題是法學生很容易把人民法院寫成常委會的情況,國家已經授權這個機構來干這事,當然他可以干其他事情。
這里你只需要陳述權力不是行政法上對立行政機關授予的,而是其他機構授予的。10.答辯人如何證明行政行為的效力?第一、原告的身份,是不是律師,工作單位是不是律師(第三人合伙人等)。第二、是否具有勝訴能力,能否證明確實行政行為的真實性。11.答辯人在答辯陳述中的財產性權利如何確定?其實就是答辯人的財產能否行使。當然答辯人只能證明這個財產一定是自己的,一般不會證明被告的財產是自己的。
12.我方訴訟的起訴時效應該是幾年?一審的訴訟時效只有2年,答辯時效為1年,過訴訟時效就只能自動撤銷,二審才可以重新計算訴訟時效。13.本案的訴訟費用該由誰承擔?這個問題看一下訴訟程序再回答,可能涉及自訴、行政訴訟、訴訟代理、二審、再審等過程,還需要結合當地具體司法解釋看,作為一個人,司法理解的全面性很重要。14.你方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