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離婚可以這一千個一萬個理由,我現在懷孕五個月,他們也一樣逼我離,愛自己多一點才能被愛,一味的忍讓只能讓別人覺得我們軟弱, 追答: ......
不太清楚,可以咨詢下律師,我只是來看看的,不是專業的,在我印象里,2歲之前這樣干的話性質是比較嚴重。...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你以前男朋友真賤!都分手了 看別人過得好就來攪和,換我遇到這樣的人我都想抽他 不過這樣的人你越離他 他越找你事 你要是不理他 他搞搞覺得無聊了 覺得不起作用了 自然就不搞了 和你老公好好聊聊如果他愛你 他不會相信那個男的 會相信你的
是不是你的老公太愛孩了,還是他覺得一個孩子太孤單了,其實他也是有他自己的想法,而你又不想去面對的話,只能和他再溝通看,明年再生吧!若不行的話你就如他愿嘍,反正遲早也要多一個的話也是一樣要面對的.
做為女人,我的真實想法是,趁著他們兩個還招呼,馬上離婚,財產歸你,孩子你必須要!如果你連孩子都不要,那你還要財產,是很過份的.孩子小離不開媽,你要財產要孩子,讓他們好去吧!!心不在你這,你和人家混著都沒有尊嚴了!!再混下去,氣出個病,犯不著...
這種事應該是死不承認才好啊你就說那男生有問題,以前只是追過你你沒有答應。現在,你可以和老公分開一段時間試試看,如果你老公還是堅持離,那也沒有辦法了。這個時候你硬不離也是沒有用的。如果你老公真的愛你就不會這樣。
跟對方進行溝通與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可以要求法院進得調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來源出處:http://www.n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