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根據訴訟時效規定,二年的起算日期為權利人最后主張時期開始計算。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房貸逾期,法院出了調解書,是對案件進行了結論,不算強制執行。
如果調解后對方不主動執行,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申請,法院一般不會主動執行。
法律鏈接:《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可以抵債,但必須你同意;
2、拍賣時有保留價,低于此價時,就流拍了;
3、有可能低于購買價拍賣出去,這很正常了,房價也不是只升不降的嘛,當然必須先評估。
4、有時間你自己可以看看下面的法律規定。
; ; ; ; ; ;
; ; ; ; ; ; ; ; ; ;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范民事執行中的拍賣、變賣措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采取其他執行措施。
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應當首先采取拍賣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人民法院拍賣被執行人財產,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并對拍賣機構的拍賣進行監督,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
對于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第五條 評估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后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評估機構名冊中,采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評估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第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后,應當在五日內將評估報告發送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
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后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評估機構、評估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評估資質或者評估程序嚴重違法而申請重新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第七條 拍賣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后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拍賣機構名冊中,采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第八條 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
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并應當征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保留價確定后,依據本次拍賣保留價計算,拍賣所得價款在清償優先債權和強制執行費用后無剩余可能的,應當在實施拍賣前將有關情況通知申請執行人。
申請執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內申請繼續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但應當重新確定保留價;重新確定的保留價應當大于該優先債權及強制執行費用的總額。
依照前款規定流拍的,拍賣費用由申請執行人負擔。
第十條 執行人員應當對拍賣財產的權屬狀況、占有使用情況等進行必要的調查,制作拍賣財產現狀的調查筆錄或者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拍賣應當先期公告。
拍賣動產的,應當在拍賣七日前公告;拍賣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的,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告。
第十二條 拍賣公告的范圍及媒體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確定。
拍賣財產具有專業屬性的,應當同時在專業性報紙上進行公告。
當事人申請在其他新聞媒體上公告或者要求擴大公告范圍的,應當準許,但該部分的公告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拍賣不動產、其他財產權或者價值較高的動產的,競買人應當于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保證金。
申請執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預交保證金。
保證金的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但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
應當預交保證金而未交納的,不得參加競買。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預交的保證金充抵價款,其他競買人預交的保證金應當在三日內退還;拍賣未成交的,保證金應當于三日內退還競買人。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五日前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或者其他優先權人于拍賣日到場。
優先購買權人經通知未到場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買受人的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
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可以參加競買。
第十六條 拍賣過程中,有最高應價時,優先購買權人可以表示以該最高價買受,如無更高應價,則拍歸優先購買權人;如有更高應價,而優先購買權人不作表示的,則拍歸該應價最高的競買人。
順序相同的多個優先購買權人同時表示買受的,以抽簽方式決定買受人。
第十七條 拍賣多項財產時,其中部分財產賣得的價款足以清償債務和支付被執行人應當負擔的費用的,對剩余的財產應當停止拍賣,但被執行人同意全部拍賣的除外。
第十八條 拍賣的多項財產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別拍賣可能嚴重減損其價值的,應當合并拍賣。
第十九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于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
有兩個以上執行債權人申請以拍賣財產抵債的,由法定受償順位在先的債權人優先承受;受償順位相同的,以抽簽方式決定承受人。
承受人應受清償的債權額低于抵債財產的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補交差額。
第二十條 在拍賣開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撤回拍賣委托:
(一)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二)申請執行人及其他執行債權人撤回執行申請的;
(三)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的;
(四)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不需要拍賣財產的;
(五)案外人對拍賣財產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六)拍賣機構與競買人惡意串通的;
(七)其他應當撤回拍賣委托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委托拍賣后,遇有依法應當暫緩執行或者中止執行的情形的,應當決定暫緩執行或者裁定中止執行,并及時通知拍賣機構和當事人。
拍賣機構收到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拍賣,并通知競買人。
暫緩執行期限屆滿或者中止執行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繼續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通知拍賣機構恢復拍賣。
第二十二條 被執行人在拍賣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額金錢清償債務,要求停止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但被執行人應當負擔因拍賣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二十三條 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并于價款或者需要補交的差價全額交付后十日內,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第二十四條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當在拍賣公告確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將價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匯入人民法院指定的帳戶。
第二十五條 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后,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補交差價而使拍賣、抵債的目的難以實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
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傭金,由原買受人承擔。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從其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證金有剩余的,應當退還原買受人;保證金數額不足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于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
第二十七條 對于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
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并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第二十八條 對于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
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于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采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后,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后,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于裁定送達后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賣財產應當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強制執行。
第三十一條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于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后進行拍賣。
第三十二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托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第三十三條 在執行程序中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當事人雙方及有關權利人同意變賣的,可以變賣。
金銀及其制品、當地市場有公開交易價格的動產、易腐爛變質的物品、季節性商品、保管困難或者保管費用過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決定變賣。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雙方及有關權利人對變賣財產的價格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價格變賣;無約定價格但有市價的,變賣價格不得低于市價;無市價但價值較大、價格不易確定的,應當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價格進行變賣。
按照評估價格變賣不成的,可以降低價格變賣,但最低的變賣價不得低于評估價的二分之一。
變賣的財產無人應買的,適用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該財產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并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首先,如果對方提供的貨物有質量問題,那么在訴訟中你方應該提出來,這樣可以減少貨款或不承擔違約責任,不知道你方在訴訟中如何處理這一點的。
其次,如果上述內容在訴訟中已經提出了,法院判決下來后,你應當積極執行,向對方支付法院判決的數額,支付完畢后申請解除保全,否則,在法院判決確定的執行期內你方未支付的,法院會強制執行,予以拍賣、變賣。
當然,如果對法院判決不滿意,可在收到判決后15日內提起上訴,按你所說,可能已經過了15日,判決已生效,如果不滿意只能通過申訴來提起再審程序。
這個是比較麻煩的。
如果問題不大,按照法院判決執行較好。
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拍賣的費用由拍賣出來的錢優先償付,不用你出錢,然后剩下的再還你的錢,如果不夠,等以后他有錢了再執行,如果夠了,你只能拿到他欠你的剩下的不屬于你
貸款還不上會產生的后果: 1. 貸款機構會依法向借款人和擔保人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借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質押的財產等。判決下來后,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2. 借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信用會受到影響,個人名義的貸......
房屋貸款未及時繳納被起訴了,解決方法如下: 1、可以積極直接找銀行協商 2、爭取銀行的諒解,并且把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一并還掉 備注:貸款的錢最好按時還清,盡量不要產生逾期,貸款逾期的后果如下: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
民事訴訟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根據訴訟時效規定,二年的起算日期為權利人最后主張時期開始計算。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房貸逾期法院出了調解書算不算強制執行房貸逾期,法院出了調解書,是對案件進行了結論,不算強制執行。 如果調解后對方......
欠銀行錢沒被起訴,房子自然不會被查封。但如果銀行起訴后,可以申請法院查封房產,但不能拍賣。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第七條 對于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執行。房貸逾期被起訴了缺席會有什么后果房貸被起訴缺席法院可強制......

房貸逾期之后,并不會立刻就進行拍賣,而是先進行催收,銀行一般會發函通知借款人進行還款,貸款機構也會發短信來進行催收。在房貸逾期超過了三個月之后,就不再只是催收了,因為這時機構已經可以進行起訴,所以銀行或貸款機構很可能會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
程序如下:;1、法院起訴,提交訴狀,法院受理,受理費10000元以下是50元;2、法院受理后 ,會給你傳票,第一次會是調解,如不來法院調解,那么即默認調解失敗;3、調解失敗后,開庭受理,法院會發出第二張傳票, 確定開庭時間,(當然,客戶你還...
房屋貸款未及時繳納被起訴了,解決方法如下: 1、可以積極直接找銀行協商 2、爭取銀行的諒解,并且把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一并還掉 備注:貸款的錢最好按時還清,盡量不要產生逾期,貸款逾期的后果如下: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
所有 會議的 貸款錢會怎么樣: 1。確實沒有還款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還款。 2。如果法院勝訴后,貸款機構在履行期間不履行法院判決,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出借人名下的房產、車輛...
逾期三天是不會拉入黑名單的,如果你累積逾期超過15天會拉入黑名單,以后銀行就會拒絕你的貸款申請,以后你就無法再申請信貸業務,你的信用征信會有記錄。所以建議,按時還款,盡量不要拖欠,如情況特殊,可主動與銀行溝通,逾期還款。房貸逾期,收到法院判...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么后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
房屋貸款未及時繳納被起訴了,解決方法如下: 1、可以積極直接找銀行協商 2、爭取銀行的諒解,并且把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一并還掉 備注:貸款的錢最好按時還清,盡量不要產生逾期,貸款逾期的后果如下: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
房貸逾期90天以上,銀行會起訴。無論是多長時間起訴,借款人也因即時還款,避免造成逾期。逾期會有今后貸款和辦理信用卡有影響,逾期的后果: 1、若一次沒有還款,銀行將會經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 2、若連續三次未還...
如果在法院缺席的情況下被起訴,可以強制執行抵押貸款,并拍賣房產等財產來挽回損失。抵押不會有以下后果:1。如果一次沒有還款,銀行會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提醒您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2 .。如果連續三次不還款,銀行客戶經理會催收,借款人也...
您好,首先逾期的話會根據時間長短對您的征信有影響嚴重逾期(超過90天)征信就是黑戶,在逾期還清前是無法再申請任何貸款業務的,其次逾期會產生違約金,逾期利息等額外費用,長期逾期最后利息大于本金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新鮮事,還請謹慎對待。貸款的的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