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退耕還林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農業法律法規較多,常用的主要有以下這些:
農業法律部分:
1、《農業法》
2、《種子法》
3、《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4、《土地管理法》
5、《農村土地承包法》
6、《林業法》
7、《漁業法》
8、《畜牧法》
9、《農業技術推廣法》
10、《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農業法規:
1、《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2、《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辦法》
4、《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5、《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規范(試行)》
6、《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7、《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8、《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
9、《農藥管理條例》
10、《土地復墾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第三章 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七條 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九條 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并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二條 依法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執業準則,接受生產經營單位的委托為其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技術服務。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第十五條 國家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生產經營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考核不得收費。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2009-06-29)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2009-06-28)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09-05-04)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09-03-02)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03-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12-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8-09-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02-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8-01-07)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08-01-04)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07-10-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10-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07-09-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7-07-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7-07-02)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06-1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04-30)
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2005-12-30)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05-12-30)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2005-07-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05-05-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5-03-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5-01-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004-09-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04-09-01)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4-09-01)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2004-08-28)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決定(2004-08-28)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2004-08-28)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決定(2004-08-28)
農業法規
種子法 [2009.4.3]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2008.9.26] 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分) [2008.9.26] 植物檢疫條例 [2008.9.26] 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 [2008.9.26]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2008.9.26] 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2008.9.26] 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 [2008.9.26] 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 [2008.9.26] 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 [2008.9.26] 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 [2008.9.26]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 [2008.9.26]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 [2008.9.26]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2008.9.26] 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 [2008.9.26]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 [2008.9.26]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2008.9.26]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2008.9.26]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
民事責任 如90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害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財產權或者其他合法權益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原狀;造成損失、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行政責任:如94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主管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責令退還違法收取的集資款、稅款或者費用
刑事責任:如97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參與和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涉農法律法規 涉農法律、法規名稱 發布日期 修改日期 施行日期 一、法律(全國人大)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1993.7.2 2002.12.28 2003.3.1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1993.7...
1.涉農法律法規 涉農法律、法規名稱 發布日期 修改日期 施行日期 一、法律(全國人大)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1993.7.2 2002.12.28 2003.3.1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1993.7...
1.國家有哪些有關農村金融的法律法規 2006年底,銀監會發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按照低門檻、嚴監管原則,引導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
1.農業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農業法律法規較多,常用的主要有以下這些:農業法律部分:1、《農業法》2、《種子法》3、《農產品質量安全法》4、《土地管理法》5、《農村土地承包法》6、《林業法》7、《漁業法》8、《畜牧法》9、《農業技術推廣法》10...
1.現行的農機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3、《云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4、農業部《農用拖拉機及駕駛員安全監理規定》;5、農業部41號令《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6、...
1.農村工作法律法規有哪些 農村工作法律法規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勞動合同法...
國家對農民合作社的補貼政策: 1、稅收優惠政策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
1.農村工作法律法規有哪些 農村工作法律法規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勞動合同法...
1.三農普法宣傳員申請都有什么要求 要求:有意從事三農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國三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從事過執法或法制相關工作,基本網絡操作熟悉的公民均可申請。主要工作:1、開展三農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按主題、分行業、分領域、分區域、分事例的...
1.農村工作法律法規有哪些 農村工作法律法規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