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愛,其實只是在生活中你放大了你老公的缺點,忽略了他的優點而已,時間能磨平很多很多事,想想你當初為什么選擇他,他的哪些吸引了你嫁給他,想想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他對你的照顧,無聲的關懷,可能現在讓你重新愛上他很難,但生活就是這樣,要多想你的另一半的好處,要知道就算你現在離婚嫁給另外一個人,也不一定比你現在的生活好,各一半的幾率吧,但大部分的激情,都會隨著相處的時間而慢慢變得平淡。離婚是件很可怕的事,如無必要(你老公有暴力傾向,外遇等),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勸你還是放下離婚的念頭,找找自己的原因。......
1、不存在自動解除婚姻關系一說。起訴離婚的話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可百度一下)處理,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話,一般第一次起訴離婚會判不準離婚,半年后可第二次起訴離婚,會判準予離婚的。訴訟時孩子不用出庭,但按規定你必須出庭。 2、你可先與老婆分居二年后再起訴離婚(需固定證據),這樣法院就可判決準予離婚了。但分居的話老婆不一樣吵,且要證明分居二年也麻煩,故建議你還是兩次起訴 離婚為宜。 3、提前把錢轉出去從法律上講是違法的。如果老婆想要房子又想要錢,你就要求按《婚姻法》分割財產好了(一般是一人一半)......
首先,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應該想辦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應該被動的等待。但是,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想離婚,可以隨時提出離婚。那么,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可以拒絕當事人的離婚請求。 其次,在當事人拒絕對方的的離婚要求后,對方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離婚。那么,當事人只要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那么法院就不會判決雙方離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 該規定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
那就要看你把所謂的愛 定義成什么樣了,如果讓你老公像你們剛開始認識一樣對你,這個絕對不現實,夫妻之間也會有過渡期,時間久了自然就淡化了,如果把這種淡化叫不愛你了,也許是你太主觀了,如果是因為男方出現了一些問題的話,比如出軌什么的,你再考慮要...
第一,李先生,56歲,離婚三年 離婚時,親友都說我不靠譜,都快六十的人了還這么不消停。甚至還懷疑我的作風問題,其實他們并不了解內情,我真的受不了前妻了,她就是個賭徒,多年來為了還她欠下的債,都陪了一套房子,我只是個廠里的技術員,好不容易攢的...
這個問題其實很多家庭都會有,我就有個兩個朋友,她們也曾經跟我抱怨過這個問題。在她們的口中,我聽到的其實更多的是一種無奈。當一對夫妻已經完全沒有愛的時候,他們之間其實就很像陌生人了,可是還有一層牽絆在他們中間的時候,對雙方來說其實都是一種痛苦...
如果兩個人沒有孩子,是可以考慮離開的,畢竟這樣的離開不會有太多的羈絆。沒了愛,你倆的婚姻就變成了喪偶式婚姻,你們在婚姻生活中會越來越沉默,越來越沒有話題。同床異夢的日子并不是當初你倆攜手步入婚姻殿堂時所憧憬的日子,所以這樣的生活對你而言寡淡...
夫妻沒有感情了,想要離婚要首先考慮孩子的感受,假如孩子能夠安然的接受,夫妻雙方就可以離婚,重新開始新的人生。假如孩子不接受,那么千萬不可以強制讓孩子知道自己家庭破碎,否則會給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陰影,從而產生自卑,暴躁,叛逆等等情況。所以夫妻...
我對這件事情這么看: 你不愛你妻子的原因是因為你喜歡她妹妹,心里總有她妹妹的影子。 但是,你迫于無奈和她結婚了,我覺得做為一個男人,就應該有擔當,你既然娶了她,而且還有了第二個孩子,就應該對她和孩子負責任。否則,你就不應該娶她,應該跟你們家...
如何才能快速的離婚? 律師認為:一種是夫妻二人合意離婚,就是夫妻雙方有協議,協議將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分割、子女撫養的問題(包括孩子由誰撫養,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一般情況一天就辦理完了。 第二種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訴...
他可能還是喜歡你的,不想離婚,所以會給你發微信打電話,你越不理他,他越痛苦,越害怕,所以會有這種行為,不防跟他好好溝通一下,有什么缺點叫他改一改,人生真沒必要,相遇相識到結婚,還有了孩子,離婚了,孩子是很可憐,很無辜的,會影響孩子的一生。好...
沒有愛的婚姻就不適合繼續下去了。 如果你確認老公真的是不愛你了,最好早早結束,因為男人一旦不愛了,你越容忍包容他,他越會覺得你離不開他了,這樣的感情真的是變得可憐和卑微,而且讓他把你的心情攪擾的混亂不堪,所以你根本不值得在他身上浪費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