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法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像您這種情況一般沒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稱: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生育問題發生糾紛,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 如果一方堅持不生育,特別是女方,由此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丈夫可以選擇離婚,去尋找能夠支持他實現這種生育權的人再結婚。這對男方來說是一種救濟途徑。雖然男女都有生育權,但是由于生理原因,生育的責任和風險都是由女方來承擔的,當雙方就生育問題產生不同意見甚至是沖突的時候,那么優先保護女性的生育權是必要的。...
婚姻法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像您這種情況一般沒有。...

會牽連老婆,不會牽連孩子,老公還不上了會找老婆。 與孩子無關。 但是從輿論角度,對孩子不利。 畢竟日常交際中,沒有人樂意讓自己的孩子和欠一屁股債的人家的孩子打交道。
你打胎了如果孩子是你老公的,老公想離婚那你老公就是人渣,而如果孩子不是你老公的,那你老公肯定是接受不了的,離婚也就是情理之中的。
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除非你們倆今后不再交往,可以撕破臉皮直接向他要補償。此外,如果還想繼續交往,就要靠你的哄騙功夫,嘴上功夫了。望采納
你好:你男朋友的心思,我還真的搞不懂。只能站在自己角度想一想,如果是我,我要是不想要你了,那我會給你一筆錢讓你把孩子打掉,從此我們一點關系也沒有。如果,我把孩子留下,那我與你就有扯不清的關系。我愛孩子,就不能傷害孩子的親娘,除非孩子的親娘徹...
在普遍的觀念當中,都認為懷孕了男方需要負責,打胎了可能就需要進行相應的賠償。但是這并不一定具有相應的法律依據。在法律規定當中,賠償是存在侵權的情況下才產生的。而懷孕一般來說并不涉及侵權的問題,而是雙方自愿的結果。在這樣的一個前提下,那么我們...
婚姻法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像您這種情況一般沒有。
由女方提出申請,強意要與男方解除婚姻關系的是可以離婚的。至于孩子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留。不過既然都已經有寶寶了,還是慎重考慮下的好。
這個私立醫院應該不需要什么證明的,不過要有身份證,要是公立醫院可能就需要村里的證明還有老公的簽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