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如果女方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想離婚,雙方可以協商,或者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如果男方想離婚,且女方存在重大離婚過錯,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同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
這就是叫強擰的瓜了。婚姻的底線是自愿,現在都不愿意了,這種畸形的婚姻不要也罷,又怎么叫不負責任?更何況你本身對他也沒有什么好感,肯定在性格或做事風格上你們會有很大出入的地方。共同語言又沒有,這樣下去也會經常吵架鬧矛盾的。我相信他應該也有很多缺點總之不協調不合適的婚姻只能給你生活帶來麻煩~為了你的幸福著想,為了對你自己的幸福負責·離婚吧。這其實是對婚姻,對自己負責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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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下定決心離婚,而且你又沒有獨立撫養孩子的能力的話,說句殘忍一點的話,不要讓孩子來到這個世界。有了孩子不單只是要讓他吃飽就行的,要給他一個溫暖的家,給他愛,給他好的教育,現在養一個孩子不容易,我兒子現在四歲了,他從生下來每個月的開銷...
如果你媳婦懷孕了五個月還想離婚,只能說明你做的太不夠格了。如果他想離婚,你估計她還能把孩子生下來嗎?如果不把孩子生下來,就談不上撫養費了。 你應該考慮一下她和你分手的原因,看一看能不能補救。或者是你想不想補救。一個女生如果肯為男人生孩子的話...
辦法還是有的 1、先想辦法把孩子打掉,然后等6個月后起訴離婚; 2、如果這個孩子是別人的,可以立即起訴離婚; 3、等孩子生下來,等1年起訴離婚。 4、抓住他和別人同居的證據,然后提起訴訟; 5、不贊成的辦法,先得到證據,然后想辦法把孩子打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沖...
20歲的人,不算小孩了。 首先不建議你們離婚,不管為了孩子還是你們以后的生活。 如果你們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希望你們先爭取下孩子的意見,畢竟他是家庭的一員,要尊重他的選擇。
如果你對那個男人真的一點留戀之心都沒有的,那就離婚吧!也許你覺得這個男人根本不值得你去愛你!至于那個無辜的小孩,你覺得自己有能力去撫養他的話,就把他生下來!如果你生了下來,沒有能力撫養他的話,真的要考慮清楚!因為撫養一個小孩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這位大哥首先我替你的遭遇而感到遺憾,你遇上了一個對孩子不聞不問,對家庭極度不負責任,只顧一己私利益而不顧大局的不稱職的的母親,不稱職的妻子。每個作為父母的都會袒護自己的孩子,但世界上有一種人卻可以見利忘義。他只管給孩子買奶粉·他說吃到死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