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公證法》第39條、40條規定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的內容有爭議的,可以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公證事......
執行庭(局)或法院不能出具公證書,但可以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裁定書,也可以委托異地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財 產。...
遷戶口,一般要由遷入地派出所開接受證。然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 憑判決書遷戶口,如果是判決離婚,將戶口遷回原籍,一般是準許的(拿判決書到原戶籍地開接受證,手續同上);如果將自己的戶口,遷入判決書判決的所有的房產證戶頭上,首先憑生效判決書辦理房產證,然后再辦理遷移手續。 擴展資料: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

1、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的身份證明; 2、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經濟困難的證明;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
律師事務所所出具的見證書所承載的只是證明效力,可以證明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根據司法部《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所有限制地開展見證工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法律工作者辦理見證必須當場目睹或親自調查核實, 查明當事人的身份和...
《公證法》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
要先確定你做的是律師見證,還是公證處的公證,兩者效力不同。 律師及律所可以為當事人做見證,通常可作為認定事實、確定雙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證據效力,屬于人證私證。 公證機關做的是公證,是代表國家經過法定程序所進行的證明活動,其證明效力是...
可以,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1、公證的概念。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2、《公證法》對委托他人辦理公證...
《公證法》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
《公證法》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
《公證法》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
律師事務所所出具的見證書所承載的只是證明效力,可以證明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根據司法部《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所有限制地開展見證工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法律工作者辦理見證必須當場目睹或親自調查核實, 查明當事人的身份和行為...
律師事務所所出具的見證書所承載的只是證明效力,可以證明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根據司法部《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所有限制地開展見證工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法律工作者辦理見證必須當場目睹或親自調查核實, 查明當事人的身份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