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一般來講因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采取協議離婚的相對較少。即使是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中也不愿意對家庭暴力及對對方造成的傷害、或者如何賠償進行詳細約定。反而是沒有真正離婚時,受害方可以與施害方簽訂,如果再次家暴,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的承諾書或保證書,以便在以后的離婚訴訟中,作為證明對方存在家庭暴力導致感情確已破裂的,并要求對方按照約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者進行......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針對離婚達成離婚協議,可直接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部門發放《離婚證》。 如果雙方達不成離婚協議,就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此時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不滿2周歲的小孩大多判給女方撫養。女方要求賠償必須提供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法定情形的證據,否則法院不會支持賠償的要求。...
我國婚姻法第四章有明確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在對方無法聯系的情況下,如果一方想離婚,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同時,在訴訟離婚的過程中,對方無法聯系,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審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

民政局協議離婚,可以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院訴訟離婚, 有法律規定的屬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長期居住...
民政局協議離婚,可以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院訴訟離婚, 有法律規定的屬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長期居住...
親,不論姐姐姐夫怎么想,個人認為是不好的,畢竟不是自己的家,還是要盡快自己自立,然后自己居住為好。
因感情不合導致分居兩年的,調解無效可判離婚。 3、如果分居不是感情不合造成的1、你們可以協議離婚 2、如果走訴訟的話,法律規定的是。也就是說分居的原因必須是因感情不合
在生活中有些男性會有暴力傾向,女性長期生活在家庭暴力里身心都會受到傷害。這時,女方如果想離婚,可以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如果雙方能夠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那就直接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后帶著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等材料去...
離婚起訴書 原告 被告 案由:離婚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子女物體 3.財產問題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或被告承擔 離婚事由: 原告與被告與********(時間)結婚,婚后感情一般.有無孩子。由于婚前對被告不是十分了解,在婚后...
首先,在雙方離婚的過程中,如果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不想離婚。那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判斷,是否支持雙方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一、找當地婦聯請求幫助,提出打人證據,到法院申請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
怎么說呢,一般的中鐵系統都有這樣的情況,因為這行就是長期分居即使到了一個單位也不能保證每個項目都在一起. 所以我覺得你的舉措沒有什么意義. 如果兩個人都留在機關還可以,才能解決兩地分居的問題,否則也是飲鴆止渴. 沒有什么政策,除非你老...
如果雙方確實沒有感情過不下去了要離婚,但是又沒辦法達成離婚協議的話,就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了。 根據你說的情況,如果現在還沒有孩子,而你對夫妻共同財產又無所謂,只要離婚就行,那就只存在感情是否破裂的爭議了,這就是你們爭議的焦點。 至于法院判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