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明確書面合同約定付款期限的,為約定付款期限后一日;一方未按時支付的,另一方可以從次日起主張另一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以送貨單形式提起訴訟,能夠證明雙方交易習慣的,以交易習慣為準;如果不能證明,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拒絕付款之日起計算,逾期付款的利息不變;
3。以借據形式提起訴訟的,借據上載明付款日期的,從載明日期的第二天起計算;沒有規定的,可以隨時主張給付,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清償欠款時起算。
擴展信息
根據《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提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方式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等相關證據,對該銷售行為進行調查。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函等信件和憑證,不記載債權人姓名。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條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單、預約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的,,并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另一方請求其承擔違反預約合同的責任或者解除預約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簽訂合同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而不能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買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人民法院依據合同法的規定認定電子交易合同成立和有效時,還應當適用電子簽名法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標的物為不需要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信息產品,當事人沒有明確約定交付方式,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或者權利證書視為交付。
第六條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多出來的部分的,可以代為保管標的物多出來的部分。
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當承擔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當承擔保管期間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提取除標的文件以外的有關文件、資料”,主要包括保險單、保證書、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鑒定證書、質量檢驗證書、產品進出口檢疫證書、原產地證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
第八條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扣稅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習慣使用普通發票作為付款憑證,買受人以普通發票證明已經履行付款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合同中付款條件的變更不影響雙方對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違約金的起點應相應變更。
買受人拒絕支付買賣合同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了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但是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不涉及延期付款的責任。如果賣方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并要求買受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除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明逾期付款的本息金額,或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本息內容已發生變化。
買賣合同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違約金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參考來源:百科_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只要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買賣合同就可以有違約金和滯納金。
如果合同里沒有約定,當然沒有。
后續:法官表示,《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這一規定適用于所有合同,包括銷售合同。
后續:我有一張欠條,別人欠我10萬。欠條上寫著過了期限我要支付1萬違約金。前天法官給我傳票的時候說不支持這篇文章。買賣合同的糾紛只能是本金,不能有違約金和利息。
真懷疑他們是不是熟人。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買賣合同發生糾紛,能否主張利息取決于合同的約定。如果有約定的利益,可以主張;如果沒有約定,不能索賠,但是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的數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夠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所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數額。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的批復》(法釋〔1999〕8號)規定:
合同當事人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收取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法釋〔2004〕14號)第十七條規定:
當事人對未支付工程價款利息的計算標準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7號)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計算方法的,可以參照下列標準確定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數額:逾期付款的, 根據未支付的購房總價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收取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規定
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貸款)罰息利率由現行的日利率2.1 ‰變更為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按30%-50%收取。
因此,利息損失的計算標準至少可以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的利率。
因此,違約責任與合同債務的關系可以概括為:債務是責任的前提,責任是不履行的結果。
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買賣合同中同時約定了違約金和逾期利息,一般情況下只能主張違約金,但如果是借款合同,則可以同時主張。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條貸款人和借款人對逾期利率和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均有約定。貸款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支付超過約定利率的利息或者違約金,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以不當得利為由請求貸款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請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合同糾紛、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可以同時主張。
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付款時間和逾期付款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
此時應嚴格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主張違約金或利息(除非該約定違反法律規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同時主張違約金和逾期付款利息,即使合同中均有約定,也存在被法院駁回的風險。
由于這種雙重計算實際上過分增加了對方當事人的負擔,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援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規定,裁定駁回其中一方的訴訟請求。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延伸信息:
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付款時間,也約定了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或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
此時,根據法律的相應規定,應當準確提出對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利息的主張。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YF[2003]251號)規定:
“三、關于罰息問題。
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的貸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的每日2.1 ‰的利率改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罰息利率由現行的每日0.5%的利率改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50%-100%。
對逾期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逾期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還清本息。
對于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將按照罰息利率計算復利。
"
參考來源:大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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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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