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2014〕8號《關于執行程序中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計算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19次會議通過),為規范執行程序中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的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一]規定,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加倍計算,包括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加倍部分。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能確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計算。
雙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雙倍部分債務利息=除債務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一般債務利息以外的貨幣債務× 1.75 ‰的一日×遲延履行期。
第二條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個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計算至債務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債務相應加倍部分的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
人民法院分配或者提取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對被執行人,債務相應加倍部分的利息計算至劃撥提取之日;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或者以實物抵債被執行人財產的,計算至交易裁定或者抵債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以其他方式變更被執行人財產價格的,計算至財產變更完畢之日。
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因被執行人申請中止或者暫停,再審中止執行的,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不予計算。
第四條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先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務,再清償雙倍債務的利息,但當事人對清償順序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支付外幣的,在執行期間,債務利息每日按外幣的1.75%加倍計算。但是,申請執行人主張以人民幣計算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以人民幣計算的,應當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外幣折算或者套期保值為人民幣后再計算。
外幣折算或套期保值為人民幣的,按照部分債務利息加倍之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對外幣中間價計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機構未公布匯率中間價的外幣,按照當日人民幣對境內銀行外幣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或者按照該外幣在境內銀行與國際外匯市場的匯率和人民幣對美元的中間價計算。
第六條在執行循環程序中,申請的原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按照本解釋的規定承擔雙倍的債務利息。
第七條對于本解釋施行時尚未完全履行的貨幣債務,本解釋施行前債務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按照以前的規定計算;實施后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按本解釋計算。
本解釋施行前本院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
答????????????????民間借貸案件逾期利息如何計算
[案例]以具體案例為例:
原告李某與被告薛某原是朋友關系。2009年11月10日,被告薛某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幣10000元,并出具借條,約定借款期限為2個月,月息1.5%。
借款到期后,被告薛某未能按時償還本息,原告多次催收未果。
原審法院于2011年4月10日判決被告償還借款本金10000元及定期利息300元,并按月利率2.25%支付15個月逾期利息3375元,即225元,共計13675元。
[不同意]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逾期利息如何計算。主要有以下三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是逾期利息按照合同約定的月息1.5%計算,15個月的逾期利息為2250元。故應判決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1000元。
第二種意見: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合同當事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按約定利率上浮30%-50%計算。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2.25%的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故應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3675元。
第三種意見:逾期利息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在合同雙方約定的1.5%利率基礎上上浮30%-50%。但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2.25%的逾期利息,是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息的4倍多。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6個月以內的基準利率為每年4.86%,即每月。四次應該是1.62%。超過此限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即被告應按月利率1.62%支付逾期利息。故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730元。
[評價判斷]
第二種意見是正確的。
本案中,原告與被告之間是一種民間借貸的法律關系,雙方對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及利息均有約定。
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6個月以內的金融貸款年利率為4.86%,原告與被告雙方約定的1.5%的月利率均未超過該利率的4倍,故該借貸關系中約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規定。
本案最大的爭議在于逾期利息的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批復,“合同當事人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逾期貸款罰息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03]251號通知》第三條規定:“逾期貸款罰息利率由現行的每日2.1 ‰的利率改為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加30%-50%。
“根據上述規定,本案中原與被告約定的月貸款利率為1.5%,原告可根據此約定將貸款利率上浮50%,即月利率為2.25%。
觀點中有三個謬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糾紛案件的意見》第六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的四倍。
超過這個限度,超出的部門利益就不受保護。
“本案2.25%的月逾期利率已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月基準利率的4倍,即1.62%,超過4倍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br/】這里需要明確一點:逾期付款利息不是單純的利息,被告逾期付款屬于違約行為,被告應當通過支付逾期利息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從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批復中的用詞不難看出,逾期利息屬于逾期付款的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不再僅僅是利息性質,更多的是懲罰性。因此,他們不再受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4倍的限制,超出部分應予支持。
綜上所述,民間借貸逾期利息是逾期違約金,可以免除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四倍。本案應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3675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4〕8號)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計算方式即從遲延履行之日起算,加倍部分債務金額乘以日萬分之一點七五乘以遲延履行期間。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中確定:執行款=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遲延履行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如何計算的批復》已經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5次會議通過。 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2009年5月11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執行中若干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川高法〔2007〕390號)收悉。經過研究,回復如下: 1。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計算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二。執行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

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六、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七、出借人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4〕8號)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計算方式即從遲延履行之日起算,加倍部分債務金額乘以日萬分之一點七五乘以遲延履行期間。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
根據人民銀行《人民幣利率管理辦法》的規定,銀行對逾期貸款本金是按罰息利率單利計算利息的,對逾期貸款未支付的利息才是按罰息利率復利計算利息的。請注意,一個是本金按單利算,另外一個是違約前未支付的利息按復利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
被執行人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是以二審判決的時間計算的。首先,在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的情況下,案件的生效裁判只能是二審裁判,而不可能是一審判決。換言之,從糾紛產生到法院作出生效的二審判決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一直處于未確定狀態。 所以,這段...
你說案件受理費之類的嗎。是不需要利息的,不過逾期未交,會按撤訴或放棄權利(申請司法鑒定、拍賣等)處理的。法院判的民事賠償如果不交,有利息嗎?有的民事案件欠工資 二十五 萬元請問三年有利息嗎按現行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員工要求支付工資時,不...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四。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發放的新增貸款按本通知執行。對于2004年1月1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仍執行原貸款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
民法典強制執行債務逾期怎樣算-民法典強制執行債務逾期怎樣算利息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信用體系建設的日益完善,民法典的實施對于社會經濟的穩定運行具有重要意義。民法典中關于債務逾期和利息的相關規定,為債權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也為債務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