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如下:
欠款利息的計算公式其實很簡單:欠款*利率*欠款占用時間。
根據法院判決“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2009年7月30日至2011年7月30日,央行多付了利息,所以現在的關鍵問題是確定各期適用的利率,然后分段計算利息。
一、中國人民銀行各期利率調整情況如下:
調整時間為6個月、1年、1-3年(含)
2008年12月23日?4.86 5.31 5.40
2010.10.20?5.10 5.56 5.60
2010.12.26?5.35 5.81 5.85
2011.02.09?5.60 6.06 6.10
2011.04 . 06 5.85 6.31 6.40
2011.07 . 07 6.10 6.56 6.65
此處應付利息按上述利率計算:
1、2011年1-3年適用5.40%的利率,實際占用天數為446天。當期利息為:
17萬*(5.40%/360 * 446)= 11373元
2。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2月。當期利息為:
170000 *(5.10%/360 * 66)= 1589.50元
3。2010年12月26日至2011年2月8日,欠款占用時間不足3個月,也適用5.35%的最低利率。當期利息為:
170000 *(5.35%/360 * 45)= 1136.87元
4。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4月5日,3個月內占用欠款,適用最低利率5.60%,占用實際金額。當期利息為:
17萬*(5.60%/360 * 56)= 1480.89元
5。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7月6日,欠款占用3個月,仍適用5.85%的最低利率,占用天數。當期利息為:
17萬*(5.85%/360 * 92)= 2541.50元
6。2011年7月7日至7月30日,欠款占用24天,最低利率6.10%。當期利息為:[/
截至2011年7月30日,被告支付利息18784.29元。
上面的方法是分段計算利息。如果更簡單,也可以用貸款日到還款日的利率來計算。例如,從2009年7月30日到2011年7月30日,總時間為兩年。當時1-3年的年利率是5.40%,兩年的利率是17萬*。
以上回答供大家參考。
有些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的概念認識不清,沒有注意到二者的區別,導致實踐中他們的訴訟請求經常被法院駁回。
逾期付款違約金和欠款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這兩者不是一回事?!?br/】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應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額。
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中有約定。
逾期付款違約金是合同雙方約定,一方不按時履行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欠款利息是指一方有義務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款項,但沒有履行這一義務。對方在主張支付本金期間,有權主張利息。【/br/】從上面可以看出,原告主張逾期支付違約金必須有合同約定,而主張欠款利息不一定有合同約定甚至合同糾紛,只要能證明欠款事實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逾期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因貸款合同的性質不同而不同。
第一,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借款期限、借款期間的利息、逾期借款利息有約定的,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作出約定。
商業貸款逾期利息只要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標準,民間貸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且不高于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就應當按照約定利率計算。
?
第二,借款合同中,當事人只約定了借款期間的利息,沒有約定逾期借款利息。
商業貸款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按照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其選擇權在出借人,而民間借貸只能要求借款人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照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商業貸款按照貸款期限內約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的原因:按照自然解釋法,在貸款期限內仍應支付約定的利息,貸款逾期后,仍應按期限內的利率支付約定的利息,即合法行為仍承擔支付約定利息的責任,違法行為更應承擔責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是:根據有約定,無約定的法律原則,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三,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沒有約定借款期間的利息或者逾期借款的利息。這類合同多見于民間借貸。
有兩種:一種是定期無息貸款,一種是不定期無息貸款。
對于定期無息貸款,貸款人要求借款人自還款期屆滿之日起,按照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對于不定期無息貸款,貸款人要求從催告借款人借款時起或者從起訴時起,按照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意見》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
牡丹信用卡(不含準貸記卡)計息規定如下:
1。對使用授信額度的現金支取和轉賬交易,從銀行記賬日至還款日,對所用款項按日利率0.05%支付透支利息;
2。除取現和轉賬透支交易外,消費等其他透支交易可享受25-56天的免息還款期。到期還款日前全額還款無需透支利息;
3。對于不符合免息條件的交易款項,從銀行記賬日開始計算透支利息,透支利率為每日0.05%,按月計算復利;
4。賬戶里的存款不付利息。
溫馨提示:具體計息請以牡丹信用卡收單合同(個人卡)和實際賬單顯示為準。
擴展信息:
信用卡逾期還款的影響:
1。如果是準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長60天。超過60天仍不歸還的,視為逾期;
2。如果是信用卡,在到期還款日(含)前未償還最低還款額的,視為逾期,逾期還款除利息外產生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 5%)。
建議您在還款日前及時還款或簽訂自動還款協議,以免影響個人信用。
小貼士:
1。如果目前還款有困難,可以先還最低還款額或者分期付款;
2。車加信用卡、工銀安邦加信用卡、工銀世界奮斗信用卡、宇宙星座信用卡等卡種可享受3天還款寬限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工商銀行-信用卡逾期還款的影響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工商銀行-信用卡計息介紹
按你的表述,如果債權人主張,法院會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裁判。法院逾期利息怎么算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中確定:執行款=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
按你的表述,如果債權人主張,法院會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裁判。法院 執行 如何計算 逾期履行 利息逾期履行利息計算方式在判決書中會明確寫的,一般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2倍計算。法院判的逾期利息6%怎么算,被告原欠款145法院判的逾期利息6%,應該是年利息,也就是說每月0.5%的利息,100塊錢每年就是6塊錢的利息。可以以此類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逾期付款的利息損失的計算標準怎么定(一)買賣合同解釋(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條第四款: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
答????????????????民間借貸案件逾期利息如何計算 [案例]以具體案例為例: 原告李某與被告薛某原是朋友關系。2009年11月10日,被告薛某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幣10000元,并出具借條,約定借款期限為2個月,月息1.5%。借款...
A ; ; ; ; ; ; ; ; ; ; ; ; ; ; ; ; 民間借貸案件逾期利息應如何計算 【案情】以具體案例舉例說明一下: 原告李某與被告薛某原系朋友關系,2009年11月10日,被告薛某因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幣10000元...
法院判決生效后,執行逾期利息,是按照人民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還是一年期貸款利率。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
先從對方考慮,對方收到利息收入,不能開具正規發票。這不屬于應稅服務或貨物,但對方要開具從稅務局購買的付款收據(一般企業用,很多企業不用,因為不好買,嚴格控制)。對于你們公司來說,收到發票就無法辦理,白收條擔心稅務局檢查。所以你只能要求對方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19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4〕8號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
利息從借款日一直到執行日,遲延還款利息從判決生效日十日后算起,到執行日加一倍利息。1、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2、執行款不足以償付...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重復計算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的雙倍部分。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能確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計算。 雙倍部分債務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