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任何起訴都有一定的期限,過了這個期限,就有可能無法獲得訴訟的成功,因此,當我們維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好相應的時間 一、合同上訴期的時間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上訴的條件 1、合格的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合格的上訴人是指依法享有上訴權的原第一審案件的當事人。 2、必須在法定期限內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任何起訴都有一定的期限,過了這個期限,就有可能無法獲得訴訟的成功,因此,當我們維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好相應的時間 一、合同上訴期的時間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上訴的條件 1、合格的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合格的上訴人是指依法享有上訴權的原第一審案件的當事人。 2、必須在法定期限內上......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
1、大概會在一個月左右就會判決。 2、每一類案件都是有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的。法官必須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審結案件。二審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3個月,開庭一般在1個月左右,開庭后必須合議,寫判決書,所以,開庭后大概會在一個月左右宣判。 3、《...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二審上訴后一般要多久開庭,但規定了審理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1、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 2、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
一審判決以后,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后就生效。 根據判決書會說明被告的給付時間的,一般表述為:判決生效之日起或判決生效*日之內支付多少錢。 即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判決書說明給付日期,判決生效。屆時被告不履行支付義...
對于合同糾紛案件,如果因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到中院的,具體的開庭日期要由法院承辦法官根據其工作情況來安排,是不確定的。 但是,在《民事訴訟法》中,對二審法院的審限有規定,即一般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所以在正常情況下,可能會在...
判決生效后即可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審理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如果敗訴方不履行判決所規定內容,勝訴方隨時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就是二審判決后就可以申請。以下是《民事訴訟法》關于二審的條款: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不存在再次上訴的問題。如果在收到一審判決后,沒有在十五日內上訴,則因超過了上訴期而使一審判決生效了,這時,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