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是已離婚的男女雙方又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復婚也是一種結婚,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其產生與消除一樣均須經過法定程序。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這樣,合法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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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還沒有離婚對方就不讓您看孩子了,報警只是調解不會解決實際問題。搜集您有利于撫養孩子的證據,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積極爭取孩子撫養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我認為你的想法正確,如果你再支持母親戀愛交男朋友.那你就做的很完美了。因為:一是你母親離婚十年了,為了你而沒有交男朋友,怕你受委屈,這是多么的偉大。二是男歡女愛人之常情,你媽也需要愛的滋潤,需要被人愛被人痛。三是你大了,你媽年紀也不小了,她...
離婚后,媽媽就應當經常貪玩好的孩子再離婚,這個孩子還是媽媽呢。媽媽最疼愛的就是自己的孩子,走到哪里,最掛念的也是這個孩子。 所以離婚后媽媽探望孩子是非常好的,對孩子的心靈是一個安慰。讓孩子沒有感覺到離婚對他帶來傷害,而是帶來的更家努力的關懷...
個人支持你題出來。 說實話我認為你在這種情況下還能顧及老丈人的感受很不容易。 不過她犯的錯誤卻讓你來承擔壓力很不應該,找個合適的機會用緩和點的方式題出來吧。
個人支持你題出來。 說實話我認為你在這種情況下還能顧及老丈人的感受很不容易。 不過她犯的錯誤卻讓你來承擔壓力很不應該,找個合適的機會用緩和點的方式題出來吧。
你好,首先你要知道你是要和誰過日子,是你老婆。那想知道你們吵架的原因是為什么,是你們倆之間出了問題嗎。先解決了這個問題再說。至于你丈母娘,你又不和她過日子。有的丈母娘就是專門把好事搞壞的人。有的丈母娘能把壞事變好,這是有本事和沒有本事的區別...
你好,首先你要知道你是要和誰過日子,是你老婆。那想知道你們吵架的原因是為什么,是你們倆之間出了問題嗎。先解決了這個問題再說。至于你丈母娘,你又不和她過日子。有的丈母娘就是專門把好事搞壞的人。有的丈母娘能把壞事變好,這是有本事和沒有本事的區別...